蔣明宇被懟得臉一陣發白。
汪舒蘭急得不行,但偏偏是個窩裡橫,準確來說是只對周瑤橫,到了外人特別是訓過她的民警跟前是明白話都說不出來幾句,只能求救一般的看向蔣建。
蔣建強笑著,「民警同志,是我們沒教好孩子,讓他做事沒有分寸了,但兩個孩子是親姐弟,就算打鬧得過了頭……」
蔣建是想把事情定義為家庭糾紛。
他們小區就有一對年輕夫妻隔三差五的吵架甚至動手,不是今天你臉上兩條印子就是明天我眼睛發青,因為有被吵得不行的鄰居投訴報警,社區來勸過警察也上門來調解過,最後不也只當是家庭糾紛沒人管了。
所以蔣建雖然著急也心裡窩火但並沒有亂了分寸,民警聽了這話都覺得好笑,「家庭糾紛?你們知不知道周瑤同學被他打得肩胛骨骨裂?現場那麼多人看著,還涉及到了霸凌,性質極其惡劣,上面一再強調這類事件要嚴辦重辦,涉嫌尋釁滋事故意傷人,按他的情節這是要判刑的!」
蔣建的聲音都變了,「什麼?判刑?!」
他的兒子才十六歲,怎麼能判刑!
蔣明宇嚇得臉都白了,他再衝動再暴躁也從來沒惹事惹到進過派出所,之前還以為民警是為了教育他讓他長記性在故意嚇唬他,現在看到他們當著他爸媽的面還是這麼說,蔣明宇不由得徹底慌了。
「我不是故意的,我不要坐牢,我真的不是故意的,爸媽……」
蔣建也終於急了,「我們,我們可以求她諒解的,我們也會保證以後再也不會發生這樣的事,他才十六歲啊,民警同志你們給他一次機會。」
汪舒蘭也連忙附和,「對對對,我們可以求她諒解的,是不是只要她諒解了我們明宇就沒事了?」
民警覺得這夫妻倆是真的拎不清,話說到這份上竟然還沒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蔣先生汪女士,我有必要提醒你們一下這屬於刑事案件,就算取得了受害人的諒解,最多也就是判得少一點。」
蔣建還不死心,「可是他才十六歲啊,他是未成年人啊……」
民警板著臉,「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歲周歲的犯罪應負刑事責任,年紀小不是違法犯罪藉口,不然按你們的說話未成年人殺人放火都不用抓了是嗎?」
看著這一家子沒一個人問一句姚瑤的傷勢,像是這會兒才想起來這麼個人一樣,民警覺得自己也算是活久見了,左右因為蔣明宇未滿十八歲他們已經盡到了告知其父母的義務,也懶得跟她們多說。
從派出所出來,蔣建腳一軟險些直接摔倒在地,他的兒子,他兒子才十六歲,就算判不長還能重新開始,背上個案底這輩子也毀了一半了,見汪舒蘭還想來扶他,蔣建一把就將她推開,「你看看你生的好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