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這時不寬敞的水泥路上略擁擠了些,下班的工人和放學的小孩兒趕著回家。
走在路上的兩個人各懷心事,謝銘非看著這一切覺得恍然如夢,一種不太真實的虛晃感襲上心頭。
明明應該是平凡喧鬧的街景,他卻沒能從中感受到一絲的溫度。
上輩子佟夏來找他的那段時間,如今想來竟是他短暫一生中最踏實幸福的一段時間。
以前總覺得佟夏圍著他轉,是永遠不會失去的人,所以離開也是毫無所懼。
大概是習慣了,便覺得這種陪伴唾手可得。
他那時自然不明白,不明白為什麼臨走前佟夏把錢塞給他,他除了生氣佟夏的自作主張更多的心疼和難過。
他離開了這個做夢都想逃離的地方,心裡竟會難過?
所以他便更加痛恨這種情感,他要走,就絕對不會有一絲不捨得。
拋開過往的一切來到一個陌生的地方,加上他本就冷淡的性格,自然不太能融入集體。
但他並不在意,謝銘非繼續獨來獨往,他不需要進行這些無用社交。
他要生活,要比別人活得好,要出人頭地,就要更辛苦,更疲累。
但那時的謝銘非卻並不覺得累,甚至是享受。
只有身體緊繃起來,他才不會想起以前的生活和以前的人,不會想起佟夏。
他發現自己不是不能習慣省城大學的節奏,而是對於失去佟夏的陪伴有那麼一點不適應,抬眼入目皆沒有那個他想要看到的身影。
謝銘非並沒有用佟夏偷摸塞給他的那筆錢,他總覺得有一天會再見到佟夏,他會把錢還給他。
他甚至還想質問佟夏很多問題,謝銘非把這些都攢著,在每一個兼職結束的夜晚偷偷想起,無數次練習再見面時的要講的話。
直到那天,他剛下班打算回學校,接到一通電話,是一個陌生號碼,他以為是什麼沒用的詐騙簡訊,畢竟沒什麼人會聯絡他。
但來電顯示地是樊市,於是他鬼使神差地竟按下了通話鍵,是佟夏。他叫謝銘非去車站接他。
謝銘非愣了很久才終於反應過來。
那會兒他已經上了大二,他真的再也沒有回去過那個小村子,就連年三十那天晚上都在工作。
他應該覺得暢快或者灑脫,可實際上竟難得覺得漂泊無依。
但他沒什麼人可想,有時會想他的母親,那個漂亮溫婉的女人,於是便會想到那個傍晚,他的母親手裡攥著一把刀,割破了自己的手腕。
在他逐漸接受父親不會再回來只能與母親相依為命時,他的母親又徹底地拋棄了他。
可明明她答應過永遠也不會離開自己,他的母親沒有遵守他們之間的諾言。
所以他從那時起便知道,世界上的所有人所有事都不會長久,總會一天都會離開他。
謝銘非那時才十四歲,在別人在思考著明天穿什麼衣服、向父母要多少錢去和朋友玩、考試不及格會不會被罵這些零零碎碎的瑣事時,他已經在謀劃怎麼樣才能永遠離開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