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吧!!我說什麼來著!!!」
琛哥又坐回到了椅子上,一隻腳踩住椅面說道:「剛才就是做個小實驗。你跟我,我們是好幾年的朋友,我剛才距離你那麼近,你什麼感覺?」
「有點彆扭。」姜策如實說道。
「彆扭就對了,因為儘管我們是很好的朋友,但我剛才實際上已經突破了你心理層面上的親密距離,所以你會感覺不舒服。但是你跟顧總在車裡那晚,你想想,你有覺得被冒犯,心裡不舒服嗎?沒有吧。」
姜策沒說話,但是搖了搖頭。
「這就對了。」
琛哥那眼神,簡直如師如父,連語氣都帶上了些語重心長對姜策道:「這人啊,有時候跟動物差不多,或多或少都有點領地意識。這玩意,就叫人際距離。
我們會根據我們對對方的喜歡、熟悉程度來劃分這個東西,一般分成四種,親密的、個人的、社會的和公共的。
親密,就是父母與子女啊、愛人情侶之間啊,一般在0到0.5米之間,這叫親密距離。你看我剛才突破了你的親密距離,你會覺得很彆扭,但是現在咱倆這個距離,是不是就不彆扭了。」
姜策仔細想了想:「還真是,那個人距離呢?」
「個人距離呢,一般指的就是朋友了。」
琛哥指了指自己和姜策:「這一類,大概在0.5到一米左右。閨蜜就更近一點,普通朋友呢,可能就一米左右隨便聊聊。
社會距離呢就更遠一點了,比如上下級談話,超過一米,是比較舒服的,公眾距離自然就是公眾場合下的情況了,3米左右是比較舒適的。
當然這個數字只是個平均數,不同的人適應性也不同,但大差不差,我的意思就是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有這種心理標尺存在。
舉個例子,假設在一輛相對寬敞的地鐵中,你站著,另外一個完全不認識的人,此時此刻如果貼得你很近,你就會覺得很不舒服。
因為你跟他不熟,他單方面突破了公共距離,就讓你心裡彆扭,你會選擇換個位置遠離他。
所以如果對方不是個變態的話,在相對寬敞的車內,並不會站得離你很近。
倒是有些情侶,膩膩歪歪的非得挨著,不信你下次坐地鐵的時候觀察一下。
當然了,別選早晚高峰,你要是早晚高峰上去看,那沒得選,公共距離也得犧牲,雖然你心裡還是不願意,但該擠人還是得擠人,不然上不去車!
說回來,這個理論放在你跟顧總身上呢,就很明顯了吧。
按照你說的,你們倆沒認識多久,理論上應該停留在社會距離或者個人距離的範疇,可是現實卻不是這樣,你們倆,誰也沒感覺到彆扭想躲開。
顧總給你貼創可貼的時候你是想躲,但不是因為你討厭他,而是,琛哥有話就直說了,你是有點不好意思加上你倆當時好像鬧點彆扭,但並不是厭惡他碰你,我說得沒錯吧。」
「沒錯……」姜策咬了咬下唇:「琛哥沒想到你懂得還挺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