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鳳寧朝他們揮揮手。
賀志華坐著盛重遠的車走在前面,看著兒子還站在那兒依依不捨地目送鳳寧,不由得輕搖一下頭,兒子的心思她這當媽的是看出來了些,回來安排他相親也不同意,說連隊裡比他年紀大好幾歲的戰友都沒對象,他還小,還要等兩年再談。
鳳寧確實年紀小了點,才十七歲。而且小丫頭沒開竅,兒子這樣的人才長相,她好像都沒表現出半分忸怩不自在。兒子要是真看上鳳寧了,恐怕路漫漫啊。
「老盛,兒子馬上就要回部隊了。你不是說要給他安排你同事的女兒給他認識?怎麼不提了?」賀志華問丈夫。
盛重遠蹬著踏板,笑著說:「你不是也要給他介紹你同事的女兒嗎?他答應了嗎?」
「不同意。說自己年紀小,沒那個打算。」賀志華說。
「是不大,我結婚的時候都快三十了,他才二十齣
頭,還年輕著呢。咱兒子一表人才,還怕娶不著媳婦?」盛重遠笑著說。
「也是。」賀志華笑著說。
鳳寧回到家,和父親一起,和上水泥開始抹灶台。抹完灶台還有剩的,便將水泥抹在廚房的地面上,好方便清掃。
幹活的時候,鳳寧跟父親聊天,鳳金寶才知道盛重遠為女兒安排了工作。他激動起來:「真的啊?讓你去城裡當工人?」
鳳寧平靜地說:「是啊。」
鳳金寶說:「真的讓你去城裡當工人,以後就吃公家糧了?」
鳳寧笑了笑:「應該是吧。」她其實能理解父親的激動,畢竟建國三十幾年來,對農村人最大的誘惑就是能吃上公家糧,這個途經非常狹窄,只有考學、當兵、招工三種,所以當鳳金寶聽說女兒要當工人了,怎能不激動。
鳳寧自己肯定知道,八十年代的工人,最終的命運大多都逃不過下崗。像她去的這個燈籠廠,不出意外的話,也是倒閉的命運。
「那你什麼時候去上班?」鳳金寶問。
鳳寧說:「過幾天,等燈展結束之後再去,燈籠廠現在還在參加燈展。」
鳳金寶喜上眉梢:「寧寧,咱們雖然救了小盛一命,但人家這麼幫咱們,可不能心安理得,以後一定要好好報答人家。」
鳳寧點頭:「我知道,爸。」
很快,馬老太就知道鳳寧要去市里上班了,她是又恨又妒,沒想到她竟然走了狗屎運,要去城裡當工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