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寧問:「招娣,你是要跟誰出去打工?」
招娣說:「我二姐夫表姐村子里的人,他們說那邊一個月有六七十塊工資。人家都能去,我為什麼不能去?」
鳳寧聽著關系繞得太遠了,便說:「不是特別相熟的人,最好還是不要跟著去,不安全。你要是想去,可以等廣東的廠里來這裡招工了再去。」
「真有人會來招工嗎?」招娣紅著眼看著鳳寧。
鳳寧點頭:「真的有,廣東現在搞經濟開發,很多香港人台灣人還有外國人來開廠,他們需要大量工人。你別著急,等著,一定會有的。」
他們省可是勞務輸出大省,她上輩子也見到過幾次招工,要不是有了女兒,她也跟著去了。
招娣對鳳寧還是很信任的,說:「我和想娣已經去派出所把名字改了,我現在叫唐瑩,晶瑩的瑩,想娣叫唐想,她不願意把名字改太多。」
鳳寧笑起來:「改得很好。以後我就叫你瑩瑩吧。」
「嗯!」
過完國慶節回南安,鳳寧才有空去公安局找彭智勇打聽楊二寶的案情進展。
彭智勇很厲害,讓楊二寶招供出了多起案件,甚至比盛世安調查到的還要多。
「這麼多起案件,已遂的,未遂的,我估計能夠按照最高刑罰判,至少十年起步。」彭智勇說。
鳳寧鬆了口氣:「那真是太好了!終於能將罪犯繩之以法了。」
月中的時候,肖達給他們傳達了消息,蓉城打算年底舉辦一場燈會,還沒有確定燈會的承辦方,會面向社會招標,招標時間定在11月18日。
也就是說,鳳寧花了五十多塊錢,讓齊廳說服領導們決定舉辦燈展,但這個承辦機會未必能夠落到他們頭上來。
吳昌德聽到這個消息後長吁短嘆,生怕為別人做嫁衣。
鳳寧才沒精力去擔心能不能承辦燈展,她忙著去做燈會方案稿了。沒有實力,怎麼能夠拿得下大單。
以前廠里承辦燈展,全都是戴師傅親力親為,獨自策劃。如今有了徒弟,他就可以偷閒了,只需要在一旁參謀指點一下即可。
鳳寧承辦的燈展已經不計其數,她太清楚圍繞主題怎麼設計花燈了,而且每一盞燈她都能在寫方案的時候畫出草圖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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