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娘還說了,她們的房間掛滿之後,還可以掛到她的房間裡去,這下鳳寧就不擔心沒地方放燈籠了。
鳳寧數著日子,快過完一周的時候,給齊廳長打了個電話,想跟她打聽一下結果。但這個電話並沒有打通,齊廳長不知道忙什麼去了,鳳寧也沒了再打一次的勇氣。
第二天上午,鳳寧正在忙,聽見外面傳來自行車鈴聲,有人大喊:「鳳寧的信!」
鳳寧一聽,頓時跳了起來,下意識地想:蓉城的通知?不對,說好了是拍電報,那應該是盛世安的信。
鳳寧跑出去,看見穿著綠色制服的郵差:「叔叔,我是鳳寧。」
郵差將手裡的一封信拿給她,鳳寧接過去,果然是盛世安的信:「謝謝叔叔!」
她正準備要走,又聽見郵差說:「等一下,你還有一張憑條,你有一封掛號信,要帶著私章自己去郵局取。」
鳳寧滿心疑惑地接過去:「謝謝!不是電報嗎?」
「不是電報,是掛號信。你有私章嗎?沒有就帶身份證去,身份證有吧?」郵差問。
鳳寧說:「有的,都有。」她去公安局管理機構刻章子的時候,順便把自己的私章也刻了。
到底是誰給自己寫掛號信呢?一般來說,都得有比較重要的文件才會發掛號信,普通一封信一角錢郵票就可以,但掛號信則需要五毛。
鳳寧回去拿了私章和身份證,騎上車去郵局,她簽完字拿到掛號信的時候,看到了上面的寄信地址,鳳寧的手顫抖了起來,是蓉城文化局寄來的。
鳳寧等不及回去,當場就把信給拆來了,當看到第一句話的時候,鳳寧差點要哭了,她中標了!蓉城文化局最後還是選擇了她的方案。
鳳寧蹲在郵局門口,將頭埋在膝蓋上,激動得不能自已,她真的中標了!這段時間的努力沒有白費。
鳳寧又仔仔細細地看了一遍內容,信上說她中標了,讓她儘快去蓉城簽合同。她小心地將信收起來,揣進口袋裡,騎上車,跑到菜市場,在快散場的市場裡買了一隻雞和一條魚跑回家。
師娘正準備做午飯,鳳寧興沖沖地喊:「師娘,我買了雞和魚,今天加餐!」
師娘聽見她的話,說:「你這孩子,我都買好菜了,你怎麼還買雞和魚?浪費錢。」
鳳寧開心地笑:「師娘,好消息,我中標啦!不該慶祝一下嗎?中午吃魚,晚上殺雞吃,師父回來一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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