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是文化局牽頭的項目,但主辦方是北海公園,鳳寧為承辦方。
雙方一提及合作的方式,就產生了巨大的分歧。北海公園這邊提出燈會布置所有費用都由他們承擔,也為鳳寧這邊提供食宿,另外再給鳳寧一筆五萬元的費用。
也就是說,不分成,只雇他們幹活。
五萬確實不是一筆小數目,去年蓉城燈會鳳寧與蓉城文化局五五分成後,也是這個金額,今年還不用跟燈籠廠平分,只要她答應沒,這五萬就全是她的。
但鳳寧並不接受這個提議,她堅持要分成。北京人口多達千萬,又是旅遊城市,北海公園的門票更是賣到了一元一張,假設燈會舉辦一個月,保守估計,觀燈人數至少在一百萬,也就是一百萬元的收入,當然分成更划算。
而且主辦方與承辦方收入分成一直以來都是行業的規矩,這不光是為她自己爭取利益,也是為這個行業爭取利益,不能因為自己而壞了規矩。
雙方就這個問題僵持不下,最後還是文化局出面:「既然小鳳說她這個行業向來如此,那我們還是尊重他們的行業規矩吧。現在談一下分成比例。」
鳳寧想著北海公園本來就是北京著名的景點,就算沒有燈會,每天這裡都遊人如織,便主動退讓,只拿三成,公園拿七成。
但公園方面並不同意,因為就算沒有燈會,他們每天的遊客接待數量都在萬人以上,假期則更是多達數萬人。
於是雙方再次協商,鳳寧最後一退再退,只拿到了15%的分成。公園這邊其實還不太同意,他們太清楚自家的流量了,就算沒有長假和活動,北海公園每個月的客流量都沒低於60萬,如果有燈會,客流量翻一番都不止。
分一成半的利潤給鳳寧,這跟他們預期的花費相差有點大。但鳳寧說什麼也不肯讓步了,最後在文化局領導的調停下,還是接受了這個分成比例。
這個分成比例比鳳寧預期的低,但鳳寧也知道,以北京的客流量,觀燈人次至少百萬起,最主要的是,北京是一個巨大的宣傳平台,以後全國各地乃至世界各地都會知道南安花燈,她還用擔心自己沒業務嗎?
簽完合同,鳳寧這才徹底放下心來,去買票準備回家。
今年有個閏六月,要到明年2月16日才過年,北京的燈會從臘月二十開幕,一直到整個正月,前後共四十天。鳳寧會提前兩個多月帶著團隊去北京布置燈會,11月份鳳寧就打算過去。
時間安排得比較充足,一方面是北方的冬天天氣寒冷,戶外作業的效率肯定不如南方,還得考慮工人受傷生病等意外因素,另一方面是這次鳳寧打算全部帶自己的團隊去,這些人經驗欠缺,速度也快不起來,時間要留得很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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