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的人均GDP只有新加坡的五分之一,如果要辦燈會,票價肯定不能跟新加坡比。馬來西亞又不像新加坡的人口這麼集中,他們是好幾個島嶼組成,十分分散,到時候遊客也不會有這麼多,要是支付一百二十萬人民幣,可能還得賠本。
當然,鳳寧也可以跟對方提出分成。但她並沒有跟對方提這個分成的方案。
如果是在國內,不管多大的城市,只要有人請,鳳寧肯定都答應了,無外乎是賺多賺少的事。但出國辦燈會實在太複雜了,成本也太過高昂,如果賺得太少,鳳寧可不願意去趟這趟渾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不過整個燈會期間,鳳寧也派發出去不少名片,大部分都是說外語的,還有一些是說粵語或則閩南語的,根本不會普通話,應該是早期移民到海外的華人。
鳳寧英語水平一般,也就是勉強能跟人交流,粵語和閩南語也不怎麼聽得懂,她能告訴對方一句,如果想要辦燈會,可以電話聯繫她。而別人是哪裡人,想要幹什麼,她基本上都沒弄明白。
經過這次燈會,鳳寧做了個決定,回去好好學英語,將來要用英語的地方還多著呢,以後出國辦燈會的機會應該不會少。自己懂英語,更有利於洽談海外業務。
等鳳寧回國的時候,已經是九月份了。新加坡的燈會辦得十分成功,觀燈人次少說都有百萬,主辦方賺了個盆滿缽滿。
主辦方數錢數到手抽筋,在鳳寧離開之前,非常爽快地就把錢給她匯回國了,而且還是美金,總共為25萬多美金,稅後。
鳳寧並不遺憾沒能跟對方分成,畢竟人家一開始就沒想過要跟她分成。這筆錢扣除成本和稅收,還剩下七十多萬,已經是鳳寧公司創辦以來利潤最高的一次了。
經此一事,更加堅定了鳳寧以後堅持分成的決心,就新加坡這次燈展,就算只分個兩成,刨除成本,哪怕要兩地的稅,那也能賺個三四百萬。
將來再碰到外國客戶,不分成就不跟對方合作,反正目前能夠出國辦燈展的,也就獨自己一家。
今年武漢和廣州燈會的收入加起來差不多有四十來萬,再加上南安燈會有十來萬,收入一共是五十萬出頭。
鳳寧突然覺得,國內燈會門票賣得太便宜了。就比如武漢和廣州都是五角錢一張門票,忙活那麼久,武漢燈會他們只分了十多萬,廣州燈會人多一些,分得了二十幾萬。
這些錢擱前兩年還不算少,但現在物價飛漲,錢貶值得厲害。員工工資也跟著漲了,一年光員工工資開支就要三十多萬,所以如果沒有新加坡燈展,今年賺的錢大概率也就是將將維持公司運轉,並沒有多少盈餘。
鳳寧回到南安的時候,已經是九月份了,從四月出國,到回來,足足過了四個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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