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錢都退了,你們還有什麼理由跟我糾纏不清?
好在時間拖了這麼一拖,段風找了他熟悉的動畫公司,把晨熙動畫的應該補的三個人物動畫解決。
那個女舞者,還是由公司內部的動畫組接單。
最重要的首發的問題解決了。
路菲菲大怒,找嚴凱說明這件事是嚴重的商業失信,得告那個公司。
打官司本身不是很貴,但是出庭要證據、要材料,公司里沒一個人有法學背景,唯一的一個宋志遠,還沒拿到證。
公司沒有法務部,要打官司,只能完全找外面的律師代理。
律師啊,談話都要收費啊。
嚴凱找人了解了一下打官司要花的錢,以及精力,還有可能找補回來的錢……
加上律師費,花銷可能是十幾萬,而且法院並不是永遠都支持勝訴的原告方獲得律師費的賠償。
現在這個小動畫沒有做成,造成的誤工,法院可能最多支持賠個二三四五萬。
花十幾萬,最多賠一半……
嚴凱覺得還是算了吧。
路菲菲氣不過:「好歹給他發張律師函。」
發律師函沒多少錢,雖然嚴凱心裡覺得沒必要,放下就放下了,發不發無所謂。
不過看路菲菲真的很生氣的樣子,他覺得發律師函,能讓愛將心裡開心一點,也是好的,便同意了。
發完律師函,晨熙動畫果然死豬不怕開水燙,不理不睬。
路菲菲這口氣沒出乾淨,但是,日子還得過,不能就為了一個渣公司就停滯不前。
這家公司以後肯定是不能再合作了,還得再找新的。
嚴凱沒有聽信公司里關於路菲菲收回扣拿好處的謠言,還是讓她自己找,只是多叮囑了一句:「這次得先調查清楚了。」
路菲菲知道這次要是再辦砸了,那就會徹底失去信任。
現在她只有一個月的時間,找到合適的公司。
此時的寧悠已經是臨近畢業的大四生,她在自主創業、自由職業,以及找個班上之間糾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