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偶還有屬於自己的特殊時刻套裝,什麼生日、離別、戀愛、學習、畢業……
買著買著,幾百美元就出去了。
在中國銷售的情況也差不多如此。
對於有收集癖的人來說,成套很重要。
路菲菲對兩位代表說的話都一樣:「在中國,片子都沒有播出。在歐美,如你們所說,是完全不同的文化背景。在這兩個地方都能賣出這麼好的成績,我想,應該能說明一些問題了吧?」
最後,HBO給了路菲菲想要的結果,用不低於網飛的價格買下了版權,同時,也答應合拍新的文物故事。
版權銷售的問題塵埃落定,公司法務那邊收到了一封來自美國國稅局的信。
「國稅局!快看看,說什麼?」路菲菲對於美國國稅局的印象,相當的魔幻。
FBI找不著的人,他們找。
FBI動不了的人,他們動。
就連用他們的名字去詐騙,成功率都相當高,只要打個電話說:「我是國稅局,查到你家漏報稅,限你在三天之內,往XX帳號里打XX美元,否則我們將走法律程序。」
就會有大把的美國人上當。
因為美國稅法特別複雜,一般人弄不明白。
以及國稅局相當的可怕,別說一般人了,連黑手黨阿爾·卡彭都被他們弄到大牢里去了。
路菲菲就很好奇,自己是不是要被美國國稅局跨國執法了。
看完全文,更刺激了,說路菲菲賣過來的文物擬人玩具少交了稅款,要她馬上補齊稅款和罰款,否則就要來美國坐牢。
當然,路菲菲要是一輩子都賴在中國不出門,他們也沒法來中國執法。
不過,以美國的長臂管轄權來看,她跟很多國家的國際貿易也沒法做了,說不定去哪個國家就會被抓到美國去。
路菲菲是個守法的好人,有事當然用法律的手段解決。
她找到打過交道的美國律師,諮詢應該怎麼處理。
對方律師表示這事吧……不好說。
2003年之前的美國稅法規定,人形玩偶(DOLL)的稅率是12%,玩具(TOY),稅率是6.8%。
後來《X戰警》的手辦經銷商打贏了官司。
包括蜘蛛俠、X戰警和神奇四俠,光頭教授和萬磁王……統統不是人,所以,也就不是DOLL,而是TOY。
最後法院對人形玩偶給出的定義是:特徵為展現日常生活中,人們的形象。
教授能腦控、萬磁王控制金屬,金剛狼的骨頭能把人戳死……日常生活里的人們當然不會是這種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