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杏珍,有夫江先勇,因其無子,故立此休書休之,此後各自婚嫁,永無爭執。林氏與林氏所出之女,與江家無關,歸林氏撫養,江家對其女無撫養義務,其女對江家諸人也無供養義務,且林氏自願將嫁妝留與江家,林氏不得從江家帶走任何財物,恐後無憑,自願立此文約為照。
立約人:江先勇辛未年三月十七日」
兩行清淚落下,林氏心中悲苦,嗚嗚地哭泣,像一隻的小獸。
她握緊拳頭,重重地按下自己的手印,淚眼迷濛地看著江先勇鮮紅的手印,和她的手印,一大一小,兩個紅紅的圓圈,刺目又刺心。
「多謝先生。」
徐先生心中不忍,見她故作堅強,明明悲傷卻努力扯出笑容,安慰道:「林氏,其實這也未嘗不好,跟江家脫離了關係,以後你就可以帶著女兒過日子,不用再受人差遣了。」
林氏木然點頭。
徐先生道:「有這份休書在,你的幾個女兒,以後不能從江家得到任何幫助,但也不需要給江家任何人養老,包括他們的生身父親先勇,他們跟你們斷絕關係了,算是把你們母女從江家除族。」
林氏呆呆地點頭:「我知道了。」
從今往後,是死是活,能不能活出個人樣,都靠他們自己了。
林氏失魂落魄的走了,她把休書揣進懷裡,忽然摸到懷裡的碎銀和簪子,林氏迷濛的眼慢慢清醒。
她不能再這麼傷心下去,女兒們需要她,她還要去把四丫贖回來!
林氏快步往二賴子家走去。
此時的江文珠已經回到了二賴子家,剛進屋,就聽毛氏在屋裡大哭:「兒啊,你好不容易買了個女娃娃,還沒養幾天,為什麼要賣了?賣了你上哪兒去找媳婦兒?」
江文珠腳下一頓,豎起耳朵聽屋裡的動靜。
二賴子看著外面,瓮聲瓮氣說:「娘,說那些沒用的幹嗎?我要是不把她賣了,上哪兒找錢去?」
「沒錢,他們就要把我的手腳砍斷,我要是斷手斷腳,那就是個殘廢!到時候誰來伺候你,誰又肯嫁我?」
「娘,我也是沒辦法,可睡覺我運氣差輸了呢。我二賴子就是沒娶童養媳的命!」
毛氏嗚嗚地哭:「什麼叫沒娶媳婦的命,你明明都買了媳婦兒,等人長成了,你就有媳婦兒了,到時候生個男娃,咱們家就有後了,我也對得起你去了的爹,可你……你一直娶不上媳婦兒,你把這丫頭買了,以後要打一輩子光棍。」
毛氏的聲音悽厲,哭得那叫一個慘,簡直聞者傷心,聽者流淚,但江文珠一點也不同情她。
就算二賴子不賣她,她也不會當什麼童養媳!
二賴子道:「娘,不可能,我跟你說,我二賴子不可能娶不上媳婦兒,等我把人賣到青樓里,轉頭就是一大筆錢。」
「我先把欠賭坊的錢還了,還能剩點兒,然後拿錢去賭一波,贏上一筆,立馬買個黃花閨女回來,給您生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