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文珠最討厭的事情,就是自己家裡的人,不自量力的去救別人,結果當上了自己的性命,救了別人,然後把傷心和痛苦留給自家人。
前世,她的大伯就是如此。
夏天的時候,跳進水裡救了三個兒童上岸,然後自己力竭,掉進深湖裡面,永遠的離開了他們。
她的大伯娘年紀輕輕的就守了寡,獨自一個人拖著一雙兒女討生活,雖然有公公婆婆幫忙,但是公公婆婆年紀大了,對他的幫助十分有限,而且在大伯去世的打擊之下,爺爺奶奶受不了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苦,很快就撒手人寰。
兩個堂弟堂妹跟著大伯娘一起過日子,但大伯娘只是一個普通的工薪階層,工資很低,每個月就三千多塊錢,家裡的一切看下都要精打細算,堂弟堂妹吃的喝的用的東西,都是最差的那種。
就這還是大伯娘想盡辦法才能夠維持的,而且同意他們還要上學,雖然只是生活在18線的小城市,只是一個地級市,可是生活的重擔壓在大伯娘身上,也足夠他們母子三人受的。
伯去世以後,為了獎勵和表彰大伯見義勇為,政府送了10萬塊錢的獎金,可是10萬塊錢的獎金夠什麼用?
教育,醫療,交通,住房……各種各樣的開銷砸下來,堂弟堂妹每年需要的開銷不少,大伯母已經特別努力的節儉和勤勞了,但是依然入不敷出。
當年大伯在的時候,大伯母過的日子絕不像現在這麼困難。一切都有大波在前面頂著,哪裡用得著他把所有的事情都承受,大伯母也想過帶著堂弟,堂妹改嫁,但是是誰家娶媳婦兒,願意娶一個帶著兩個孩子的寡婦?
沒孩子的還差不多,或者有一個女兒的也稍微好一點,但是他家帶的可是兩個孩子呀,除非他願意嫁給二婚帶娃的男人,否則基本上沒有男人願意娶她。
所以大伯母也沒有改嫁,一則不太好找人家,二則大伯母也不願意嫁過去以後,讓堂弟堂妹受委屈。她自己都做不到,把別人的孩子視如己出,又怎麼能要求別人對他的孩子視如己出,看做親生的呢。
小的時候還好,長大以後堂弟,堂妹的日子就更加難過了,大伯母年紀輕輕就滿頭白髮,受盡了生活的磋磨。
江文珠他們家雖然也有心幫襯,可是他們家情況也不是很好,他家的兩個孩子也是要讀書的,爸爸媽媽在能力範圍之內也是儘可能的多幫大伯母,但是誰也不會願意,把自己家裡面的資源,全部都給別人家的孩子。不可能拼著把自己孩子的前途不要,而去培養別人家的孩子,所以這種幫助是非常有限的。
大伯母在大伯去世以後過的那種日子,十幾年如一日的。悲哀他是盡收眼底了,等她長大以後有能力了,賺很多錢了,想要幫助大伯母的時候,她的堂弟堂妹也長大了,能掙錢了,有本事了,能夠孝順大伯母了,但是大伯母由於當年吃了太多苦,受了太多罪,身體早就熬垮了,還沒讓堂弟堂妹他們孝順多久,就在一次體檢的時候,查出胃癌,沒過多久治療無效,不幸去逝。
大伯母去世的那年才45歲,堂弟23歲,堂妹20歲,兩個孩子自從上了大學以後就取得了獎學金,經常在外面打工,還在江文珠的幫助之下,做了一點小生意,那個時候明明日子,已經開始往好的方向運轉了,可惜伯母去世了,一切都完了,子欲養而親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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