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在接到了夏知初的電話之後,小舟也很快著手去辦,所以在夏知初問起之時,便將她要的東西交給她。
「給,你這些年的作品稿件。」
這些作品,全是夏知初親手所創。
幾年前因為生活還未穩定,加上她不想因為工作而忽略了孩子,所以這些作品設計出來後,她都沒有拿去參賽。
但小舟不想她的才華被埋沒,便偷偷的在網上為她辦了個小型作品展,將她的作品呈現在人前。
當時候因為這個作品展,夏知初收穫了不少好評。
甚至還收到了不少知名企業的邀請,其中還有初辰公司的。
不過夏知初最終還是選擇了拒絕進入大公司,仍在原來的工作室上班。
後來她就收到了不少人想要收購她作品的信息,對方開價很豪爽,想要以三個億的天價買下她所有作品。
當時夏知初是有些心動的,畢竟她需要錢養孩子,可對方又提出了一個要求,未來她所設計的作品皆屬對方公司所有。
也就是說,對方想要簽人。
夏知初當然是不同意的,作為一個設計師,是獨立的個體,所設計的作品是專屬個人榮譽,若是簽了人連帶著簽了作品,也就跟賣身契毫無區別。
對方公司被拒絕後,還曾找上門和夏知初進一步商談,當時夏知初在家帶孩子,所以是小舟幫忙接待的。
正因為如此,夏知初並不知曉對方的身份。
直到後來,小舟向自己提起對方的來歷,夏知初才知道那人是司氏集團的人。
之前夏知初沒去關注國際新聞,並不清楚晉城的局勢,當時還也沒多想對方的身份。
如今想想,小舟形容那人長得很高很帥,身材還很完美,那應該就是歐陽雲霄了。
畢竟現在司氏集團的掌權人,是歐陽雲霄。
夏知初沒想到,時至今日,這些被收在箱子底下的作品,竟然會成為自己反擊司墨辰的重要籌碼。
她絕對相信,只要自己以和司氏集團合作和司墨辰談條件,司墨辰絕對會妥協下來。
雖然這麼做很卑鄙,可為了孩子的撫養權,夏知初管不了那麼多了。
將所有的作品整理好,夏知初全都裝進了文件袋。
做完這一切,她又問,「我的薪資證明和收入流水,你先幫我保管好,等找到律師後,我會要這些和對方詳談。」
這麼做,是為了防止談判不成功,司墨辰堅決打官司而做準備。
雖說自己的資產和司墨辰比起來微不足道,但她這些年所賺的錢財,也足以給予兩個孩子過上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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