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需要身兼數職……
潘思琪的個人能力非常欠缺,她做事錯漏百出,老闆沒有炒了她的原因,很大關係和她的容貌有關。
她幾乎每一段工作都和老闆傳出過緋聞,真真假假不知道,有沒有真實發生也不知道。
最後的結局無一例外,要麼被老闆娘發現,要麼被老闆的正牌女朋友發現。
正室打上門,她只能灰溜溜收拾包袱滾蛋。
「這麼看,她能和范榮一塊,其實也許是她的計劃?但是為了表明她和范榮的關係深厚,之前的經歷她是隱瞞了的。」
「我們查過范榮個人還有公司的流水收入,其實有點不太對勁。」
詢問人的工作被葉銳卓一鳴一馬當先領了,其他人就只能對著有限的資料去深挖細查。
他們不僅查了范榮公司帳戶的銀行流水,還將能查到的范榮涉足的的生意全部分類整理了收入,支出。
雖然望北島現在有獨立的經偵團隊,並且大本營設在望北市,和主要擔任刑事案件偵破的逸林刑偵隔得遠。
但是不可能每一樁刑事案完全不涉及一點經濟,所以刑偵也需要懂得經濟偵查的基本要領。
這麼一查大家就看出了問題,倒不是說范榮公司的經營有問題。
而是范榮公司的收入看起來很可觀,但是除去必要的運營支出,能剩下的純利潤並不多。
怎麼說呢,這些年,范榮無論是靠嘴上業務賺到的錢,還是靠吃差價賺到的佣金,扔給經偵不到半天能給他包括元角分算得明明白白。
到了刑偵這裡就算不能百分百準確,但是大概的數目是不會錯的。
范榮這些年賺到的錢,沒有潘思琪說得那麼可觀。
他頻繁的全國巡迴一般的講課,拉客,都是和其他公司合辦培訓班性質。
他的報酬並非源於出場費,他甚至沒有出場費。
他的名氣只是對外宣揚得大,其實在真正的商業諮詢行業里,他根本沒有拿得出手的專業資質和資歷。
那些願意和他合作的諮詢公司,會務公司願意幫他宣傳,不過看中的也是可得的利益。
表面來看合作形式非常多樣,但是歸根結底,每一場培訓課的成本,范榮公司都需要承擔。
培訓班涉及的場地費,物料印刷宣傳,范榮的交通食宿,等全部需要計算為成本。
所有的報名收入,扣除所有成本後,剩下的利潤由參與的幾家公司按合同約定的分成方式分帳。
由此可見范榮全國到處講課,其實不賺錢,他的主要收入在於他藉助現場氛圍,忽悠到學員繼續購買一對一諮詢服務。
他為了獨占這部分收入避免給合作公司分帳,都不會現場敲定,而是選擇事後單獨溝通,直接給他的公司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