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子抖如篩子。
張援朝這人本身就是個迷信之人,不然不會在除四害禁止封建迷信的歲月里,還在家中藏了觀音像。
看到那一個個被自己殺死的身影時,是直接嚇得大小便失禁,暈倒後再次醒來就變成了嘴歪眼斜。
「你問我為什麼嫁給秦振華?」
姜時跟趙慶在審問秦振華的現任妻子,林芳菲。
「我父母跟林聽他們家長輩是堂兄弟,林家村好多都是這種沾親帶故的關係。」
那時候林聽的叔叔被大隊推薦了工農兵大學,跟秦振華的女兒是同學。
知道秦振華家有背景,就想方設法勾搭上了。
甚至不惜做上門女婿。
到了派出所後,就跟著張援朝。
動盪的歲月里,他們跟人勾結,兩人栽贓,革委會搜刮,最後贓物平分。
日積月累,搜刮到的東西已經在家裡都擺不下了。
秦家跟張家見東西多,為了掩人耳目,他們找的都是平房,雖然房子上廁所不方便,可在家裡建個私密的房間藏東西,那絕對不會讓外人知道的。
兩家的門都是經過特殊處理的,為的就是怕有人砸門。
姜時那一腳,是張援朝都沒想到的,所以他才會呆愣在這,任由趙慶把餐桌掀了。
林芳菲長得不錯,讀書也不行,又不想一輩子在地里刨食,就偷偷從林家村跑了出來。
林家村的人各個當林聽一家是貴人,地址是他家人在炫耀的時候記下的。
「我出來後,找到了林聽,他見到我就把我帶到叔叔那,他們叔侄兩說我來了,就請問好好吃一餐飯,當天就把我灌醉了,等我醒來,就什麼都沒穿,躺在秦振華身邊,一個都有老人味的老人了,可我沒有辦法,他給我買了衣衣服,手錶。」
林聽這兩叔侄還蠱惑她,做多是分開腿的事情,可回到林家村不但要下地幹活,還要被指指點點。
「我就這麼留下來,嫁給了他,不過他那個娘一直不喜歡我,甚至比我這個鄉下人還摳門。」
林芳菲沒想到,原來當官的家人也會如此。
那老太太捨不得吃大米,藏著藏著結果都變成了紅色,豬肉捨不得吃,結果長了蛆...
「這些都沒事,不過偏偏她覺得這些東西沒壞,非要我煮給他們吃,這不,老太太跟秦振華的兒女吃了中毒進了醫院。」
林芳芳目光如死水一樣,毫無波瀾:「我早就知道這一天會來的,我看到林聽都跟秦振華上床,還說他們到時候弄個男孩過來,不過很快就聽說那個男孩死了。」
趙慶五官都扭曲在一起:「你是說,林聽跟秦振華是那種關係,他不是跟你是夫妻嗎?」
「夫妻又怎麼樣?他男女老少,葷素不忌。」
「靠!」
趙慶原本以為自己想多了,結果發現是自己想少了,這秦振華是真噁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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