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遲道:「別折騰了,我餓了,咱們出去吃飯吧。」
傅周顧道:「幹嘛出去吃?外面那麼冷,你在病房等我,我去買回來。」
傅周顧現在只恨2002年的外賣還沒有發展起來,不然得省多少事,說不定還能找個同城跑腿幫她去開證明呢。
同城跑腿這個當然是玩笑了,這種事必須在傅周顧親自去,還不知道能不能順利辦成。
熟門熟路的派出所,民警們對傅周顧印象深刻,而且還都是好印象,見她來了,都笑著打招呼。
一個民警道:「今天不上課嗎?怎麼跑我們這兒了?是不是想起點什麼?」
傅周顧搖了搖頭:「什麼也沒想起來,我就想來開個證明。」
民警道:「什麼證明?」
傅周顧就把周遲的事情告訴了民警,當然沒有指名道姓,只說我有一個朋友。
民警聽說傅周顧要捐獻自己的腺體,立刻就明白過來:「你還真是會哄朋友開心,雖然明知道不可能匹配成功,你朋友也一定會很開心。」
非直系血緣0.001%的匹配成功率,難怪民警會這麼說。
傅周顧笑盈盈道:「還是警察叔叔懂我,我就是想哄她開心,所以能不能麻煩你們給我開個證明,不然人家紅十字會不給蓋章。」
話是這麼說,可民警同志卻犯了難,傅周顧是失憶了找不到家人,不一定就真的沒有家人,這證明怎麼開呀?
不過傅周顧本身的骨齡已經滿十八歲,她其實已經是合法公民,按照法律規定,就算有父母,她也是可以自己做主的,只不過紅十字會那邊擔心造成糾紛,所以要求的比較嚴格一點。
民警從來沒遇見這種事,給傅周顧開吧,這也確定不了傅周顧道父母到底是否健在。不給傅周顧開證明吧,滿18歲就已經有了行為自主能力了,傅周顧自己已經可以決定自己的事。
開不開好像都不對。
傅周顧見民警為難,只能軟磨硬泡,最後磨到了副所長出來,按照以法律為基礎結合實際的靈活原則,給傅周顧開了證明,不過也讓傅周顧書寫了一份免責書,就是任何後果由傅周顧一人承擔。
傅周顧美滋滋的拿著證明回了醫院,到了醫院才想起來忘了買飯,她是打著買飯的藉口從醫院出來的,結果就忘了最重要的事。
傅周顧又拐出去買了兩份飯,這才又回了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