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夢捂著臉,明顯是不想讓鏡頭拍到自己。
“沒想到林夢居然落魄成這樣。”
“是啊,現在這個社會,想生存還不簡單,找一個小飯館,在後廚給人洗碗一天也能賺八十塊錢,還包吃包住,總比流落街頭強。”
“對啊,年紀輕輕,就是去工地掄大錘,也能養活自己啊。”
“樓上的醒醒,人家是千金小姐,落魄了也是落魄的千金小姐。”
“你們不覺得奇怪嗎?她現在這麼落魄,正好是賣慘的時候,一些網紅為什麼不趁機跟她合作?合作一起開直播,多少不賺點錢?”
“網紅要拍他,還需要徵求她的同意?直接去拍就行了,還需要什麼合作?”
“對,那麼多拍猴子的,有誰跟猴子分錢的?”
看到這些評論,林音關掉了手機。
她不同情林夢,但同樣也沒有了報復的快感,過去的那些苦難,就算林夢也同樣經歷一遍,那也還是她的苦難,也是她曾經絕望的過去。
但好在,這一切都過去了。
上天帶她不薄,雖然她的確吃了很多苦,但也收穫了很多,若沒有六年前那一年,她也不會有小花兒,若沒有流落街頭,四處打工,她也不會認識師父,不會成為導演,若不是意難平回來報復林夢,她也不會認識凌琛。
一切的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郊外,清晨的太陽還沒升起,路燈已經滅了,整個城市陷入冰冷與寂靜之中。
而在骯髒的街道上,一個身影正在拼命奔跑,而身後,是緊追不捨的人群。
“站住!”
一個粗狂的聲音吼得很大聲,震得路邊的聲控燈都亮了起來。
“省點力氣,”凌琛聲音低沉,“追。”
“這個老小子跑得挺快。”
凌琛沒說話,只全速往前跑。
沿路的景物迅速後退,而在一眾陌生的門面房中,其中一盞燈打開了,有個人影往下看了看,然後迅速下樓,可當張業和女人下樓打開門的時候,街道上又重新恢復了寂靜。
凌琛追了這個人三條街,在他們以為對方沒有力氣時候,沒想到他居然消失了,他們迅速分頭尋找,一直到太陽升起時候,才在一個街道上看到了他。
兩撥人一前一後夾擊,對方無路可逃,但看到一個包子店開著門,對方拿出身上的刀就要往裡面沖。
凌琛見狀,用生平最快的速度衝過去,飛起一腳將對方的身體踹倒在一旁,然後迅速上前,反擰住他拿刀的手。
刀從手中脫落,凌琛先將刀踢到遠處,然後將他另外一隻手也反擰到身後,用膝蓋壓住他的脊背,以防他站起來再次逃跑。
隊友迅速上前,拿出身上的手銬,將他緊緊銬住。
“你們有沒有人性啊!”地上的那人大吼,“你們讓我帶你們找查塔姆,我都已經帶了,你們怎麼還追著我不放?”
“羅傑斯,你自己幹了什麼事你不知道?”一個人將男人從地上拉起來,“你也是罪犯,都沒戴罪立功,還敢越獄?”
凌琛站起來,走到一旁,帶上一次性手套,將地上的刀撿起來,裝進密封袋子裡,然後交給身邊的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