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情呢,如果你們說的都是事實,還是先調解看看,金額都是可以商量的。」
這個事情太大,景生把方方面面的事理了個頭緒,給顧北武打電話。
第388章
北武和南紅細細釐清時間線。四重奏這個名字是南紅取的,她當年在本子上列出了許多可選項,包括四季、四方、四面、四野、四海、四邊形等等,從來沒離開過四字,不只因為她很懷念上海的春夏秋冬四季分明,更暗合了顧家兄弟姊妹四人終有一日能再聚的心愿。本子猶在,可以證明「四重奏」這個名稱確確實實出自於顧南紅的手筆。
香港方氏製衣為了推四重奏進百貨公司,也為了樹立這個品牌,才在香港註冊了四重奏服裝有限公司,辦公司的經手人也是南紅,她是總經理,方先生是董事長。任免文書南紅手上也都齊全。香港四重奏商標申請註冊的時間,也在景生接手街道服裝廠之後。這個也能證明侵權事實不成立。
再次,DG的四重奏分公司,是原先DG方氏製衣廠直接進行的工商變更,變更時間是去年秋天南紅離開方氏以後,要說侵權發生地是DG,實在荒謬,因為顧南紅都沒去過DG,上海四重奏的股東方也沒人去過DG,這個盜用商標和設計圖的罪名從何說起。
真正不利的是四重奏的商標屬於香港四重奏,而南紅那些設計圖,也歸屬於香港四重奏。上海四重奏的生產和銷售,雖然南紅得到了方先生的口頭承諾,眼下卻沒有證人也沒有證據證明這個行為是合法的。品牌和商標這個東西,在國內一直是個模糊地帶,了解的人不多,就連北武也沒有留意過。
南紅在電話里苦笑:「滑稽伐?我離開方氏的時候,方先生主動提出來要把四重奏賣給我,省得我另外重頭開始,他開了三百萬港幣的價鈿,我想想上海已經發展得蠻好,沒必要花這筆錢,又覺得這些年的確多虧了他幫忙才能做出來,就沒要——是我太笨了,法盲,怎麼就沒想到還有個牌子和商標的事!」
北武嘆了口氣:「我都沒想到會有這個後遺症,如果當時提醒你一聲要一份授權書就好了。」
世上哪有什麼如果呢,南紅在香港也諮詢了幾位律師,兩地法律不同,但律師給出的意見都是和解,或者上海四重奏直接向香港四重奏買下商標。
南紅再去找方先生的弟弟,厚著臉皮重提方先生的話,希望以三百萬港幣的價格入主香港四重奏,價格還可以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