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尋枝幹脆把小東西挪到自己枕頭邊,自己也閉上眼睛。
一陣窸窸窣窣的動靜,幼兔趴到他臉旁,軟絨絨的細毛碰得他有點兒發癢。
幼崽拱了拱,這才安心地閉上眼。
嗯,睡覺也要跟mama貼貼。
*
等到小於再醒來,已經不在枕頭上,也不在床上了。
甚至不在老兩口的家裡。
這是個他完全沒有見過的地方。
小兔兔正習慣性地要往前蹦,卻一個踉蹌差點栽倒。
因為他不是四隻爪爪一起蹦,而是兩條腿……咦?
幼崽低頭看看自己的手。
五個手指,皮膚光滑。
是人類的手。
他又摸了摸自己的臉頰,同樣嫩嫩得像布丁。
嘴巴也不再是三瓣,而是倆。
崽崽眼睛一亮。
——他變回來了!
奇怪的是,他穿的衣服從來沒有見過。
以前在絨絨球星剛化形的小兔子,都是撿哥哥姐姐的衣服穿。
但因為幼崽們基本長到三四歲就會被賣出去,雖然說是舊衣服,每一件其實穿不了多久,按照兔兔族的習慣也都乾淨整潔。
後來小於有了有消費能力、沒消費欲W的新mama,錢全都花他身上了。
從頭到腳的新衣服都是一箱一箱往家裡買,能穿一兩個月不重樣。
所以,小於還從來沒有穿過現在這樣破破爛爛的衣服。
還沒有形成價值觀的幼崽倒不是嫌棄衣服難看,而是很苦惱:如果這是別人的衣服穿在了自己身上,該怎麼辦呢?
要不要找到衣服的主人然後還回去?
那到時候,自己又穿什麼?
一陣風來,吹得崽崽耳朵痒痒。
小於摸了摸,現在這個情形下,他的兔耳朵還是沒有收起來。
他又要躲著別人、藏著自己了。
好叭。
見聖樹的時候,樹先生跟他說了很多。
嘰里咕嚕的,大部分都沒聽懂。
為數不多的句子,比如,“要接受自己的真實身份。”
也就是說,他要接受自己是一隻小垂耳兔。
其實他沒有不接受。
不接受的,是賽瑟納林人的傲慢與偏見。
幼崽還沒弄明白自己從老兩口的家裡被“瞬移”到哪兒去了,總之,得先找了什麼東西把耳朵藏起來才行。
觀察完自己的形態和衣服之後,終於有空觀察周圍環境了。
幼崽微微睜大了眼睛。
周圍……是廢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