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名叫安軒,筆名安東尼亞,是最近很火的一位作家。剛剛被發現死在了莊園酒店的花園裡,屍檢結果表示死因是臟器破裂,兇器是一把美工刀。」合作多年的搭檔在他到達警局之後用最簡練的語言概括了這起案件,「嫌疑人已經在審訊室了。」
薛魁不理解:「都抓到嫌疑人了,那為什麼還叫我回來?」
搭檔往審訊室方向一指,「你去看了就知道了。」
扣上制服最上邊的一顆扣子,薛魁就進入了審訊室一旁的觀察室。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審訊,再加上得知了安東尼亞的死訊,少女早就無法繼續保持清醒的神志。
她被拷著的雙手無力地垂在審訊椅的前端,半是嘶吼半是哭泣地回道:「真的不是我,我什麼都不知道。」
負責審訊的警員對視一眼,其中一人再一次拿出了他們調取到的監控視頻。
在視頻里,身穿明黃大衣的少女從衛生間走出來,從另一個方向繞過酒店的建築來到花園中心。
在幾分鐘後安東尼亞從酒店的北門進入花園,看方向同樣是往中心前進。
最後少女從花園的另一側離開,消失在了監控的範圍里。
「路徑重合,著裝一致,行為相仿,這除了是你還能是誰?」
少女目光呆滯,喃喃道:「我為什麼要殺他?」
「我們也想問你這個問題。愛而不得?」左邊的警員拿起證物袋中的信,「不然你為什麼要約安軒到花園見面。」
「我沒有,我說過了,那不是我寫的。」少女搖頭否認,「至少最後的那個部分不是我寫的。」
「你是說有人能模仿你的字跡,並且能夠提前在你的信紙里寫上邀請安軒的內容,然後你在完全沒有發現的情況下把信給了安軒?」左邊的警員明顯不信。
少女被他的語氣刺激到了,紅著眼抬頭反問:「如果真的是我殺的,我為什麼不跑?我還會在案發現場待著等你們來抓我嗎?」
左邊的警員沒有直接回答,轉轉手裡的筆,輕蔑地說:「很多嫌疑人會選擇回到作案地欣賞自己的成果。」
右邊的警員不是很喜歡同伴的審訊方式,他拿出另一個證物袋,平靜的問:「那你可以解釋一下,這把上邊有你的指紋的刀為什麼會出現在現場嗎?」
少女抬頭看過去,透明的塑膠袋中正是自己丟失的那把裁紙刀。
「我昨天是用了裁紙刀,可今早它就不見了。我以為是貓給扒拉到床底沙發什麼的地方去了。」
無論這是解釋還是狡辯,兩位審訊員,包括少女自己,都覺得很沒有說服力。
在確鑿的證據面前,少女緊緊抓住了審訊椅的邊緣,反覆地訴說著「不是我。不是我。」
薛魁看到這一幕,大概知道為什麼自己被叫回來了。
在絕大多數基層民警能夠接觸到的案件中,只要利用現代的排查和刑偵手段稍加推演,基本就能將普通的案件搞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