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書里寫那個人是個男生,但是這被季柏直接無視了,因為他長大在一個還挺開放的家庭里,姑姑是個獨身主義者,五十多歲都沒結婚,堂姐是個雙性戀,年年年夜飯都把女朋友帶回家一起過年,他爸還給人包倆紅包。
這樣跨越世俗、跨越時間的愛情是很浪漫的,他這麼覺得。
並且他和書里那個混蛋一點相似之處都沒有。
他不渣,連女孩手都沒牽過。
——因為愛情經歷總是很失敗:)
他不傲慢,路上遇到行動不便的老奶奶都會扶人過馬路;
——還差點上了本市的報紙,因為那個老奶奶大聲讚頌他的品行,使路人圍觀,他差點要鑽進地縫:)
他也沒把人當替身。
——那次嚇得李瓊樓輸了遊戲,對方掐著他的脖子讓他賠他積分,最後還和他單方面絕交兩小時,說他要是下次再這樣就宰了他:)
他才不是那個渣男,他分明比那個渣男好一百倍。
所以他可以省略很多很多的虐文橋段,早早談上戀愛,並且他會對那麼痴情愛他的鄭樂於很好。
而且鄭樂於長得很好看。
他頭一歪,就想起了對方微笑著的唇,長長的睫毛,還有很好看很好看的眼睛。
鄭樂於會是他的。
他狡黠地眨了眨眼睛。
等到他掛了和媽媽的電話,就又發了條信息給鄭樂於。
「你國慶回不回家?」
難道他不回家對方就要收留他?鄭樂於有些摸不著頭腦。
但是掂量掂量對方的性格,他覺得對方真有可能這麼做,於是他給人家打字,硬著頭皮扯了個小謊:「應該回家。」
話也沒說死。
他現在是真的覺得對方黏得太緊了,雖然在對方多日的努力下,在他心中的地位已由可能對自己有威脅的渣男變作似乎也沒那麼討厭的打球搭子,但他一想想書里的劇情,還是頭皮發麻。
總之,絕對不要給他能從朋友越界的機會。
這還是他寬容的結果,一般人看完了書,沒有把對方當仇人看就是好的。
因為他其實有點發現,從劇情到人設,現實和書里有些不一樣,他鄭樂於一個冷幽默在身的人都能被寫成高嶺之花,沒準季柏如他現在的外表一樣是個三好青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