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祖籍在倫敦,但我愛上的是一個美國人。為此我遠嫁到了大洋彼岸的加州舊金山,努力融入那邊與倫敦截然不同的文化,氣候和飲食。我那時還相信愛能跨越萬難,因為愛讓我對我面臨的困苦感到甘之如飴。」
「後來,我的丈夫,在十年後被我發現出軌。一開始小三找上門的時候,我還難以置信,因為我太震驚了。」
「我的第一任丈夫,他是個什麼樣的人呢?他會帶著他會為我洗腳,每次吵架都主動道歉,出門永遠牽著我的手,從不會吝嗇給我花錢,沒有任何關係親密的女性好友。我朋友都說,我丈夫是她們見過的丈夫圈中最模範的一個。可就是這樣一個人人稱譽的模範丈夫,出軌了六年,被我發現的時候,私都已經五歲了。」
「我只慶幸我和他沒有孩子,我那時還年輕,不肯那麼早懷孕生子,居然無形之中在多年後的今日救了我自己,給了我自由的底氣。如果不是因為沒有孩子,我不可能那麼快下定決心和他離婚。」
「離的第二年,我遇到了我的第二任丈夫。相比第一任丈夫,他並沒有對我那麼好,而是更加疏離客氣,我們更像是一起搭夥過日子。他也是離異,帶了個女兒,體弱多病。」
「我同意和他結婚,就是看中他對他女兒的態度。他看他女兒的眼神,讓我想到我母親看我出嫁時的目光。」
「而我想,這一次,我要找一個對我和對其他人一樣好的人。一個生性善良,即使不愛,也會關切照顧我的人。」
「事實證明,這一次我或許沒有看走眼。我們平靜地過了十五年的日子,漸漸從一開始的相敬如賓,到後來的恩愛非常。他確實是個很好的人,我後來才知道,他時常資助亞非拉困難地區的兒童讀書,也是流浪貓狗救助站的常客,在結婚前,他並未和我透露過這些。」
「這樣的日子,結束在我們結婚第十五周年紀念日那天。他在晚餐時忽然暈倒,送去醫院後,被查出胰腺癌晚期。」
「不到六個月,他就走了。他閉上眼的時候,表情很安詳,是笑著的。我問他痛不痛,他說痛的,但他不希望我難過。他說的對,看著他的臉,我真的沒有那麼難過了。他就像是睡著了一樣,看上去還做了個美夢。就好像我喊他的名字,他就會重新睜開眼看著我,像從前的每個清晨一樣。」
「我帶著他的女兒和他養的貓回了倫敦,在我的那棟小房子裡過著我自己的生活。我那時想,我大概不會再結婚了。看來我確實是了解我自己的,我後來再沒有過和任何人結婚的想法。」
「再後來,他的女兒跟著我,被我撫養到十四歲,死於當年倫敦的一場街頭槍擊案。她中彈不多,但她本就體弱,被發現得又太晚了,在送去醫院的路上就已經不行了。」
「送她下葬的那一年,我五十三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