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清因為昨晚的那一通電話上午一直有些心不在焉,下午想明白了一些事,才逐漸平靜下來,冷眼看著這些返祖家族激烈爭辯給自己攬功的模樣。
自命不凡,睥睨蒼生,實際上最醜惡,最自私,最卑鄙。
江清腦中浮現那永不會忘記的畫面,遠遠圍觀的人群,倒在地上的男人,還有孩童得不到回應的哭喊與求救。
他的拳頭緊攥了起來。
政府的這一招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但是他認為結局改變不到多少,因為只要核心特權不削減,那麼返祖家族的“輝煌”仍將繼續,就像一條川流不息的河水中,多了幾塊擋路的石頭罷了。
“接下來就是最後也是最關鍵的攻防戰了。”陳墨小聲嘀咕。
唐俏俏噘嘴,“我的椅子長針了,還要多久啊。”
《返祖人管理條例》中最核心的特權,無疑就是第一條:“返祖人只能由返祖人來管理”。
這一條的寬泛程度,幾乎等同於“解釋權由商家擁有”。
因為這一條,返祖人犯罪只能由裁決司來負責一切,無論是抓捕罪犯還是收集證據,然而裁決司警員本來就不夠用,因此可以鑽的空子就很多。
有時候一項犯罪證據被找到,如果調查者不是返祖人,那麼只要有一個返祖人計較,根據“返祖人只能由返祖人來管”這項法規,該證據就會被宣布無效。
上次周家的事裘法請求軍部的協助,按理說,如果有其他返祖家族敢拿這來說事,也是能扯皮一番的,只是那時的天時地利,導致沒人敢在那個時候觸霉頭罷了。
可以說,其他特權或許只是金錢上的特權,但是這條特權則是對於返祖人犯罪上的特權。對於返祖人來說,錢不要太容易賺,但是刑罰就是另一回事了。所以必要的時候,返祖家族可以放棄全部的特權來保留這一條特權。
偏偏,政府也可以容忍返祖家族擁有其他所有特權,唯獨這一條不能繼續容忍。
就是這條規則,導致那麼多仇恨滋生,普通人痛失所愛,證據就在眼前,犯罪者都能逍遙法外。
修改方案早在這一天前,就經過了智囊團漫長的構思和討論。
“我們決定,修改《返祖人管理條例》第1條。”
所有人的預感成真了。
“返祖人的數量比起普通人來說實在太少,可每一個返祖人一旦作案,威力卻遠不是普通人所能及,動輒死傷數十上百人,嚴重者一座城都無法倖免。在這種情況下,這條法規的阻礙,導致裁決司往往無法得到足夠的支援,使得執法效率無法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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