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起來,他在巷子盡頭解手,手抖,尿了自己的鞋子,他覺得這輩子都沒有試過這樣窩囊,心裡很憤怒。
慢慢地,比憤怒更強烈的就是餓肚子,他不得不爬起來找砸在陳氏臉上的爛果子,可那果子早就被路過的人踩爛了,吃不得。
他想找那塊雞屁股,但是,那雞屁股已經被流浪狗吃了,他後悔極了,當初沒人瞧著,他就應該馬上撿起來吃掉的。
哆哆嗦嗦地睡了一晚上,到了第二天他們還是沒找回來,溫福林沒有法子了,脫下新衣裳去了當鋪,拿了五十文想去買包子,結果雙手一抖,那銅板全部掉在地上,有幾名乞丐蜂擁而至,把銅板撿走,他只能拿到兩枚銅板。
他氣得破口大罵,「你們這群賊匪,活該你們當乞丐,連老人的錢都搶,賊,全部都是賊!」
乞丐是被罵慣了的,誰管他呢?拿著銅板就一鬨而散。
溫福林只能用僅有的兩枚銅板買了一隻包子,餓得太厲害,囫圇地咽下,卻只能填腸胃的一角,還是餓得慌。
他欲哭無淚,怎麼日子過成這般折墮了?
早知道當初便不願隨蕭王府的人進京,還以為有什麼天大的好處。
他如今唯一的價值,就是指證當年的事,蕭王有能力保住他的性命,他就只管要好處便成。
反正,蕭王與魏國公府斗,他只要贏,哪裡是真的要什麼公道?
殊不知,蕭王府竟然是個一毛不拔的鐵公雞。
他真真是後悔啊。
在望州的日子再苦,也苦不著他,二孫女嫁得還不錯,時而也能接濟下。
如今落魄流落街頭,真是遭了大罪。
一個包子不足以頂肚子,在極度飢餓的狀態下,他終於是拋棄了面子,當街行乞。
一個穿著破舊綢子的老人行乞,沒有人會施捨,都淪落成為乞丐了,還要穿著綢子,如此的清高孤傲,誰願意施捨他呢?
負責跟著他的是楊德明,楊德明一身便服,像個逛街的高大漢子,偶爾從老頭身邊經過,偶爾有尾隨著他。
楊德明也佩服,這老頭還挺抗餓的,他們當兵的可餓不得啊。
如此又過了一天,溫福林已經徹底不要面子了,到飯店裡頭行乞,撿人家吃剩的飯菜,被店家的攆走還不忘抓一塊骨頭。
他沒有想到蕭王府真會丟下他在這裡,更沒想到那兩個不孝兒子媳婦會不顧而去,他想死的心都有了。
但是,他惜命,因為他還有活路。
蕭王府會用他的,回去之後他要吃好喝好,依舊有人伺候,當一回主子爺,再拿一百兩銀子風風光光地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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