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卑言輕,自然不被放在眼裡,一頓推諉。
蘇漫鬱卒。
事情起因是小孩的母親吸毒,被公安強制戒毒了,父親因為搶劫罪被判刑,剛剛抓進去,小孩只有一個爺爺,癱瘓在床,無行為能力,已經接受社會救助了。孩子的母親應該是有親人的,但是親人不肯認這個小孩。
按道理,應該由法院來判決孩子的撫養權,讓母親這邊的親人來撫養,但是對方拒絕接收,還揚言如果孩子要跟他們,就必須兩家人家所有財產也都給他們。
如此一來,孩子無處可去,蘇漫的意見是,放社區託管。
而且孩子母親不是服刑人員,雖然是進戒毒所了,但是戒毒出來還是要繼續撫養的,孩子也並非沒有監護人,所以由公安和法院這裡跟對方約談,指定監護人後不服判決再協商。
但是公安和法院都揣著明白裝糊塗,知道這事兒棘手,把責任一推,直接要求福利院收留。
蘇漫有些火大,也知道要不是孩子現在被扔在派出所門口了,這件事情根本就沒人管。
雖然很同情這個孩子,但是程序就是程序,她也希望街道能夠出來說兩句。
可街道最怕托底,只能裝聾作啞。
於是蘇漫頂著壓力,堅決不同意,表示除非程序手續齊全,否則無法收至福利院。
李副書記是從市里空降的,以前只是一個紀檢監察室的主任,辦案可以,但是遇到這種棘手的事情卻是沒有主意的。
幾方爭論了半天,就是不同意。
李副書記和稀泥道,「這件事情民政要托底。」
蘇漫看向一旁街道的,就說,「我們民政可以提供救助,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申請,跟街道申請臨補也可以,反正街道的領導也在,但是要說收進福利院,程序不齊全,沒有先例。如果今天與會各位都同意這麼做,那麼特事特辦,出個會議紀要,未來孩子母親出來鬧,或者對方孩子的家人找上門了,政法委做擔保,怎麼樣?」
駱梓青從市里堵車回來,風塵僕僕,誰知嬌妻被困會議室,不得解救。
這就很要命了。
駱梓青從天亮等到天黑,看到蘇漫氣鼓鼓地下來了。
駱梓青連忙啟動車子,開過去接小嬌妻。
蘇漫上車就道,「氣死了。」
駱梓青問怎麼。
蘇漫說,「代會代出一包氣。」
駱梓青笑道,「工作上的事情,盡力就好,現在是下班時間,放鬆一些,想我麼?」
蘇漫還氣鼓鼓地,卻摟著他,嘟著嘴,親了親。
這模樣著實好笑。
朱宇打來電話,問蘇漫開會的情況,蘇漫把開會情況說了說。
朱宇道,「我的確擔心最後結果會是這樣,沒事的,一會兒我同李書記溝通。」
蘇漫掛了電話道,「這好好一個政法委,被搞成這樣。」
駱梓青摸了摸她的腦袋道,「這也是沒辦法的,至少民政局是個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