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文勝利報案中涉及的這筆金額比較巨大,按照我國法律規定,5000元以上就屬於刑事案件。」
年長的警察緩和了語氣,「文包包,文勝利現在指控你,侵害他的財產,所以我們需要你提供相關線索。」
「如果你無法說明你帳戶上的金額來源,那麼我們有權利懷疑文勝利指控的屬實。」
文包包抿了抿唇,「據我所知,我繼父的錢全部都存在銀行卡中。」
「他的那張銀行卡我並不知道在哪裡,只是上次他住院的時候醫生說要交費用。」
「說實話我卡上確實有錢,但是我並不打算去幫他支付這個費用。」文包包坦然地看著對面的警察。
「就像您一開始所說的,他只是我繼父,他與我母親離婚之後和我是沒有關係的陌生人。」
「我母親和他婚姻續存,期間被她打成植物人重傷住院,他不僅沒有出一分錢,反而惡語相向並且強制性離婚。」
「我所有的錢都是要給母親所在醫院費用的。」
第62章 我是當事人文包包的律師
「所以當時醫院醫生跟我說需要費用的時候,我沒有辦法,我只能去我繼父家裡去尋找他的銀行卡。」
「如果警官去過他家裡,就應該能夠找到翻動的痕跡。」
「因為他的銀行卡一向是他自己保管,他從來不會告訴我和母親,他的錢放在什麼地方。」
「所以我在他房間找了半天,最後才在抽屜下面找到。」
「我曾經問過他密碼,想把錢取出來給醫院交上,但是他不告訴我。」
「所以我就把銀行卡給了照顧他的那個護工,讓他取出醫院所用的錢和他的護工費。」
「我離開醫院之後直接去了我所在單位中間一直沒有外出,再次出來就是參加考試。」
「在這中間我沒有接觸過任何和文勝利相關的人。」
幾人對視一眼他們確實去文勝利家勘察過,那裡面的髒亂差就不說了,臥室里也確實有被翻動的痕跡。
「你所在單位是哪個地方?能提供你沒有外出過的證明嗎?」年長的警察繼續追問。
還不等文包包開口,站在他後面的軍官忽然之間說道:「不好意思,文包包所在單位屬於保密單位,不得對外公示。」
「……」
保密單位四個字一出,頓時讓在座的警察都啞口無言。
除了局長,心裡還有點底兒,其他兩名警察都是一臉懵。
不是說文包包只是一個普通的京市大學生嗎?怎麼還和保密單位扯上關係了?
要知道,如果他們知道是保密單位的人,那他們就沒有辦法帶走文包包,而是要必須向上申請,得到他所在單位的同意之後才能真正的將人帶走。
所以他們這次能帶走文包包,完全是誤打誤撞直接找上了人,並且不知道他所在單位的事情,這才將人帶到警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