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了,他轉身去開了遊戲副本,不管,他也要抓到兇手!憑藉自己的實力抓出來他!
葉桑桑在看這三起死亡案件的資料,她覺得應該還有什麼線索。
畢竟不能幹抓人,嫌疑人不是好對付的,必須得做好萬全的準備應對。
好在時間是充裕的,又給她增加了10天遊戲內時間。
其實葉桑桑懷疑,秦江是認識兇手的。
除了不想趙天滿再次誤入歧途去找他,還有可能是有人引導。
只是人現在昏迷,葉桑桑可沒本事將對方喚醒,讓對方把一切都交代得一清二楚。
還有趙天滿租住那個房屋,對方為什麼會答應去租。
葉桑桑垂眸思索,突然想起什麼,轉身離開。
過了三分鐘,她回到自己的辦公桌前。
攤開手裡的東西,在堆積了一層層的文件夾的辦公桌上,又鋪了一層紙張。
是地圖。
地圖是她去陳隊辦公室「借」的,說了一聲直接抬起畫框,拆下來拿出來放到桌子上。
她拿起鉛筆,思索後把出租屋,還有南街的距離畫出來。
趙天滿是想找個營生的,但他偷雞摸狗進監獄的次數多了,根本沒有人要他。
而人有了本錢,如果被人「提點」兩句。
會做什麼?
自己做老闆,或者做一個相對自由不需要看人臉色的行業。
而開店,是一個相對容易想到的操作,尤其在他本身有本錢的情況下。
如果租房子在南街附近,那是不是代表,對方是想在南街附近開店。
五千塊,如果有人摻和其中,就能解釋對方說能幹大事的說法了。
按照趙天齊的筆錄,這筆錢他到手時,只剩下三千五百多。
這個年代租房子是很便宜的,南街那邊那種兩間屋子的房間,一年租金都要不了五百塊。
最重要的是,他不會付一年房租,只會月付或者三月付一次。
那麼剩下的一筆錢,總有個去處。
葉桑桑喊上顧靈,兩人去找南街附近出租的店面。
如果沒猜錯,趙天滿肯定已經和人簽訂租房協議了,而他們是兩個人,那裡極有可能有那個犯罪嫌疑人的指紋信息。
有了指紋,抓到人,就多了幾分把握。
顧靈聽到這個消息,迫不及待就開始找。
從南街街頭到街尾只有幾百米,兩人就從貼著招租的,空著的店面找,一家一家聯繫,然後詢問老闆。
至於附近的其他地方,等問完南街再說。
商戶很多,但顧靈問得很細緻,生怕錯過了犯罪嫌疑人的線索。
不光門面房,固定攤位兩人也會問,因為這裡每個犄角旮旯都是商販,能掙錢的地方就有人往外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