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啟明:「這件事說來話長,我自從被家裡趕出來之後,也沒臉回去。
我也知道自己以前做錯了事情,受到懲罰也是應該的。
我留在京都城也找不到工作,就去了周邊一個小鎮,去那邊找了一份送快遞的工作。
但是,工作累不說,工資也不高。
突然有一天,我看到了一個廣告招聘試藥員,薪資非常高。我也是抱著試一試的心態去的,一開始都很正常。
服藥後,在那邊的貨櫃簡易宿舍里住一個禮拜,每天都會有醫護人員幫我們檢查身體,記錄點滴變化。
一個禮拜之後,我們順利拿到錢。
本以為這是找了一個快速賺錢的辦法,沒想到,最後一次試藥的人多達五十人。
試藥之後,也沒有人觀察記錄,而是當時就發了錢給我們我,讓我們自己每天記錄報告。」
剛開始也沒覺得有問題,可不到一個禮拜的時間,所有人都有了差不多相同的症狀。
我們那一批試藥員基本上都找了過去,可是那地方已經人去樓空了,報告的症狀也沒有人回復。
再後來,我們身體開始潰爛,並且有家人的還傳染了自己的家人。
所有感染的人都不敢回家,全都聚集在了人去樓空的那個小院裡面。
直到,第一個人死去。」
宋時念:「發生這麼大的事情,怎麼新聞上一點報導都沒有?」
郭啟明搖頭:「我也不知道,我們甚至求醫無門。
後來,也有相關的人知道了,於是,我們所有人都被關在了那個院子裡。
死掉的人被穿著防護服的人帶出去之後,淋上汽油,當場就焚化處理了。
你不知道,那一切都太可怕了。
我情況比別人還好一點,最終趁夜,我和兩個男的人一起翻牆逃了出來。
想要自救,也順便救其他的兄弟姐妹。
我不敢露面,不敢暴露皮膚,不敢搭乘公共運輸。
我是從C鎮走回京都城的,本來是想要回家去求救。
可我還沒靠近家門,就知道姑奶奶去世了。
我遠遠的看著你們為她舉行了葬禮,我知道,我真正該求救的人,是你。
宋時念,我承認,是我有眼無珠,錯把魚目當珍珠。你才是表妹,我卻幫著宋時歡害了你媽媽。
我罪不可恕,可我真的不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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