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青青這人不是很會說話,直接就上手了,包扔地上砸小金腳底下,倆人就摔盆子砸碗的,「放你媽的屁,你胡說八道,你不看看你自己,汲汲營營的,你們所有人都汲汲營營,晚上下班了吃完飯就想著怎麼走後門,怎麼拍馬屁,怎麼提拔一下,要說勢力不還得是你。」
「你前面談個三年的女朋友,當初看人家爸爸是大老板,後來掃黑除惡一有動靜,人跑來你立馬跟人分手了,你好意思說人家馬熠明。」
「就當是我瞎眼,我當初要是跟了馬熠明,人做不出來你這樣的事情,最起碼人品比你好,你算個王八蛋啊,你跟你們科室小姑娘平時聊天說話的,特別享受是不是,人仰著脖子喊你科長,你飄的覺得上天了。」
老婆婆跟老公公都在家呢,聽著這些話,簡直就丟死了,這小區很多都是同事朋友,鄰居也都認識,不是這個單位,就是那個單位的。
這兒媳婦發癲,現在就不能靠著近一點兒。
打定主意也不勸了,小金連丈母娘葬禮都沒參加,臉上一道一道的,也沒法參加。
但是回頭人直接就把熠月給起訴了,這邊陸青青一口咬定了就是熠月的先行行為誘發了老太太的腦溢血。
你刺激她了唄。
不然的話她也許明天也許後天,但就不是被你擠兌一頓之後。
熠月給晦氣的,這能賴她頭上去嗎?
你要說我誘發的,證據呢,你檢測到我跟她說完之後馬上就腦溢血了,這不吃晚飯之後人才不行的嗎?
就打官司,一個平頭老百姓跟法院沾上一點都覺得怪麻煩且怪晦氣的。
來來回回扯了三個月,陸青青手裡有錢啊,我就是要個結果。
你賠禮道歉,公開倒欠,而且你無論是侮辱罪還是尋釁滋事,還是長期霸凌也好,律師收集證據的時候,就使勁往那邊靠,定罪量刑是需要完整的證據鏈,步步為營的,特別費勁。
律師就很不明白了,「如果是賠償的話,很難達成,而且當事人已經去世了。」
陸青青面無表情的,手裡大夏天的攥著一個茶杯,律師看見了都覺得燙手,「打就是了,錢不是問題,我也沒想要賠償,我就是要個公道,要個說法。」
長年累月說話夾槍帶棒,不用說熠月後悔沒搬走,就是陸青青都後悔沒給父母搬走。
熠月這人是個法盲,大家法治思維都不是很過關,後期就擺爛,心裡不服氣,但是不懂法律怎麼辯護,也不懂自己怎麼就往這一個一個罪名上面靠攏的。
人請的律師很出色,一層一層地給你往上靠,我說你殺人罪既遂肯定不行,那說你未遂,反正就這樣一個思路下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