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多了,她娘家嫂子還要冷嘲熱諷。反正就是說離婚後,她娘倆沒地方去,娘家是不可能收留的,丟人什麼的。
孫紅梅本身就身體不大好,又被李大成打的流產了兩次之後,終於生出一個女兒。
可因為生的是女兒,月子裡就被打。
大概家暴這種事,是有癮的。
一開始他打孫紅梅,還會有個原因。比如說飯沒做好,比如說是話沒說對之類的。
可發展到了後來,就是習慣性的。
心情不好要打,心情好還要打。
有時候有人來做客了,他當著外人故意打。就為了顯示他的地位。
孫紅梅只能默默忍受。
直到最後一次。
又被打了的孫紅梅坐在地上,半天也起不來。
她也四十七歲了,這些年日子過的太艱難,又經常挨打,她老的像是五十七歲的人一般。
這一回,她不想忍耐了。
那是一個會有大雨的天氣。孫紅梅找了個理由,說城裡的表哥送了點東西。
李大成貪財啊,自然要去拿。兩口子騎著摩托進城。
表哥確實給了東西,是二十斤豬肉。
這也是孫紅梅安排的。
得了肉,李大成高興的不行。
還沒回來,大雨就下來了。
本來李大成想等晚點回的,可孫紅梅卻故意心神不寧起來。
李大成當眾給她兩個嘴巴子之後問她是怎麼回事。
孫紅梅就說來的時候看見河溝那好像是有個戒指,怎麼看都像是個金的。要是下雨,只怕是就看不見了。
李大成聽了這話,還能坐得住?當即就要回去了。
又罵她敗家東西,不早說什麼的。
孫紅梅只說是沒確定,本來想回來看的,沒想到要下雨了。
李大成趕得及,走到一半雨下來了,可他也沒停下。
小河溝有座橋,平時是沒事的,可要是這天氣就要小心些。
孫紅梅說的地方,就是剛過橋那。
李大成是個極度貪財的人,所以就算是天氣這樣不好,想著一個金戒指,怎麼還不賣個一千多塊啊?能瀟灑多少天了,怎麼能不要?
於是,停了摩托下去找的時候就惡狠狠的:“臭娘們兒,要是沒有,我回去就打死你。”
孫紅梅嚇得一個哆嗦,只是指著一處告訴他就在那。
下雨的時候,小河溝的水就湍急的很,李大成不會游泳。
他是一點都想不到妻子想殺了他,或者是經年的毆打叫他覺得不可能。叫他覺得孫紅梅就是個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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