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娛樂圈,影視行業,規矩都有什麼呢?很多很多。
比如說,粉圈其實是已經被做成了產業。任何一個有一定熱度的明星背後,都有一群賺得盆滿缽滿的後援會大粉之流,不肯成立後援會的明星是會被黑料埋到不見天日的。
比如說,新人演員除了要和經紀公司簽約,還得和某些平台籤條件極其苛刻的分約,不簽分約沒戲可演,沒有後台提攜的,要麼直接退圈改行,要麼,就爛劇里跑龍套跑到死吧。
比如說,有些平台全方位參與影視製作從從最開始立項投資到最後發行上映的每一個環節,變相搞壟斷,哪怕劇撲街,賠的也是用戶和股民的錢,他們永遠不虧。
比如說,對於大部分影視公司來說,搞作品不如搞產品——
搞一部及格線以上的影視作品,從立項投資到製作發行再到最終上映,投資高,周期長,人力物力心力消耗大,還未必能有與作品質量相匹配的成績,不確定因素太多。相比較成本投入來說,回報率實在不高。
搞產品就不一樣了。流水線批量生產,每一個環節都可以無限制重複,收割的就是熱錢。能夠維持長期熱度最好,韭菜反覆多割幾茬兒,維持不住,一兩個月的熱度也夠賺。投入少,周期短,風險低,重複性高,幾十幾百倍的回報率,何樂而不為?
那麼,哪些是可以被劃分到「產品」範疇當中的呢?那可是太多了。
規則成熟的規模化的選秀節目是產品。過去幾年,每年都有數次大規模的選秀,不同的平台不同的主辦方,動輒上百號選手,巧立名目的打投規則……金錢流動的聲音簡直令人迷醉。
通過選秀出道的男團女團當然是產品。成團出道,少則三四人,多則十來人,每個都是萬眾矚目的流量愛豆。代言、綜藝、商演……那一項不是割韭菜的利器?對了,團體內部不管是互相攀比撕逼,拉郎磕cp,都是刺激粉絲花錢的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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