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吃得差不多了,張帆想起了正事:「今天這輛車,我想以李大哥的名義買。」
「我的名義?」李躍平瞪大了眼睛,夫妻倆都是一臉的不可置信。
「放心,我會全款支付,沒有貸款!」
張帆拿出了用人合同,和一份欠條:「李大哥的工資,我們當初約好的,是一萬。合同上我會寫一萬五,這多的五千呢,我會抽出來,作為你買車的分期付款。
這輛車購車款是八十萬,五千一個月,大概是十三年半還清。
換句話說,就是你跟我簽一個十三年的工作契約,十三年後,除了工資,這輛車也是你的。你只需要再多簽一份借條就可以了。」
夫妻倆面面相覷,不明白張帆為什麼要這麼做。
十三年的確有點兒長,可是工資已經算是不錯的了,關鍵是以李躍平的名義買車,那在法律上,就相當於這車是他的呀!
從這個角度上來說,簽一個八十萬的欠條,他還賺了購置稅和雜七雜八的各種費用,十幾萬呢!
這簡直是天上掉餡餅,讓人無法拒絕。
可是為什麼這樣的好事,會落到他們頭上呢?老實的人,對這種好事,總是不太敢相信的。
「我能請問一下,張總為什麼要這麼做嗎?」李躍平有些忐忑的看著張帆,夫妻倆其實都很緊張。
八十萬的車子,白給,誰不想要?
可他們真的擔心,這其中是不是有什麼陰謀。大富大貴他們不敢想,只希望能平平安安的。
張帆微微一笑,拿出了手機。
反正總是會知道的,她不如現在說清楚。
手機打開,找到她跟父母吵架的那些視頻,一個個翻給李躍平夫妻看。
「我的情況,你們可能大概也了解到了。」
張帆的笑容中,難免有一絲苦澀:「我的名下,不能有財產,至少在法院的判決下來前,不能有。」
贍養費的判斷,首先是按照子女的收入來的,其次會參考當地的生活標準。
張帆現在失業,正常範疇內,她沒有任何經濟來源。
如果法院要判她給父母贍養費,應該也是以最低標準執行。
雖然這個最低標準,她都不想給。
「不是吧?」陳娟難以置信的看著張帆:「這樣的父母,真的太少見了!說句不該說的話,我都懷疑,你是不是他們親生的?」
張帆嗤笑,她也希望不是,這樣她就不用再打什麼官司,處心積慮,清空自己名下的財產。
「是不是都不重要了!」她笑得釋然,都已經到了這個地步,也不需要再糾結什麼:
「我的情況就是這樣,關於這個車,我這樣的操作方式,你們能接受嗎?」
第33章 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