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薑母今天穿得這麼隆重,是為了帶她去認人啊!
為了家族,為了兒子,薑母有必要站出來,讓那些狗眼看人低的,不要胡亂攀咬。
他們咬了張帆,姜奇勢必要幫著討回來。
姜家雖然勢力龐大,不怕惹事,可是城中有錢有勢的那麼多,要是因為張帆的原因,今天跟這個結仇,明天跟那個有怨,到處樹敵,也不利於家族的穩固。
將矛盾扼殺在搖籃中,給張帆一個姜奇女友的身份,姜家並不算吃虧。
可張帆卻猶豫了:「母親,我今天上午跟人有約,要去簽一個聘用合同!」
「你要去上班?」薑母皺了皺眉,姜家還需要她去上什麼班?
吃喝全包了,零花錢雖然少,只有十萬,但兩個人省著點兒花,這日子又不是過不去,為什麼要去上班?
她不是說過,再也不上班了嗎?
「不是上班。」張帆決定把事情說清楚,免得薑母派人去查:「我想開個演藝公司,培訓新人那種,昨天跟人約好了,今天上午,去簽個藝人。」
以老闆的角度來說,這不算什麼大事,找個人代替,或者直接打電話改約就行了。
可張帆不太想跟姜家捆綁太緊,她進不了姜家的門,何必給外人一個看笑話的機會呢?
看薑母的臉色似乎不太好,她連忙補充:「母親放心,我只投資,不出鏡,也絕對不會以姜家的名義去做,更不會把姜奇牽扯進去。」
「哼,果然!」
本來要出門上班的姜宇,冷哼一聲,留下一句沒頭沒尾的感嘆,這才離開。
姜父的表情,也有些奇怪。張帆說不出,但能感覺到氣氛又變了。
「隨你吧!」薑母嘆了口氣,端起咖啡杯,不再看她:「記住你說過的話,但凡你做事牽連了姜家,哪怕只是利用姜奇給你拉贊助,拉關係,我們都是會給你發律師函的!」
她的語氣很淡漠,本來想著帶張帆去認人,是因為張帆說過,她下半輩子,只想混吃等死。
姜家養個米蟲,還是可以的。但如果張帆要開公司,那就完全不一樣了,證明她有野心,要的絕對不是吃飽穿暖那麼簡單。
既然這樣,認人這個事情,就可以免了。
「知道了!」張帆保持著該有的禮貌,站在姜家的立場,她能夠理解姜家人得知她要開公司的反應。
投資有風險,尤其是搞娛樂業,名聲很容易臭,姜家肯定不願意被張帆牽連,畢竟她只是勉強被認作姜奇女友的外人!
姜奇換了衣服下來,墨藍色的西裝,襯得他的身形越發的頎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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