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姐老公一副受傷的表情,當場給他一個同樣操作過離婚買房的朋友打去了電話。
在等到對方的肯定後,黃姐內心的疑慮被打消了。
而且這畢竟是自己結婚十年的老公,倆人孩子都這麼大了,能出什麼事。
就這樣,黃姐跟著老公去領了離婚證。
因為領了證不能馬上買房,就是為了防止大家假離婚炒房,所以還需要等一段時間。
就在這段時間,事情起了變化。
從黃姐領了離婚證那天開始,黃姐的老公開始了找茬日常,不是菜咸了就是茶涼了,後面又經常的應酬夜不歸宿。
在兩人再次大吵一架後,黃姐在氣頭上衝口而出:「反正我們已經領了離婚證了,我們直接離了算了!!」
「好,這可是你說的!」
「對,就是我說的!」
…………
後面很簡單,黃姐以為只是一場正常的吵架,而黃姐老公卻摔門而去,再也沒回家。
等黃姐緩下脾氣,打電話給她老公之後,她老公只有一句話,日子過不下去了,就直接離了吧。
然後還指責了黃姐很多生活中的不滿,說要不是為了孩子他不會忍這麼多年。
當時已經有點常年被pua的黃姐,還真的反思了自己很多問題,各種做低伏小,試圖挽回。
但是終究沒有成功,兩人已經領了離婚證,主動權本來就是她老公手裡了。
而且為了買二套房,房子早就過到了老公名下。
在黃姐覺得日子過不下去了,要天崩地裂的時候她老公又主動提出,畢竟夫妻一場,雖然她從婚後一分錢沒賺過,但是房子還是一人一半。
因為房子每個月還有高昂的貸款,黃姐必然是要不了房子的。
所以她老公主動提出當年買房子的首付給她一半,也就是40萬。
黃姐老公也表示女兒的撫養費也不需要黃姐給,很是一副有擔當的大男子樣。
黃姐當時沒有任何經濟獨立的能力。
思量再三,她沒有再去爭什麼,她沒有工作,女兒的撫養權她肯定是爭不過。
她老公雖然現在賺錢可以,但是生活壓力也大,手上有多少存款她也知道,給了她這40萬她老公手上余錢也沒多少,最大的資產就是這套房子了。
既然女兒要跟著老公,那就沒必要非得逼到把房子賣了,那樣女兒不也沒房子住了嗎。
再說,自從結婚,也確實一直是老公在賺錢。
常年的家庭主婦生活,已經讓黃姐產生了嚴重的自我貶低情緒。
而自從她老公鬧離婚之後,重新開始找工作的屢屢受挫也讓她更加沒了自信。
就這樣,拿著40萬的黃姐,在滬市租了一套小房子,開始了漫長的找工作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