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樓上了。」
戴正宇冷冷的看了他媽一眼,轉身往樓上走。
「戴正宇!」張春華氣急。
「以後,你都不用去你爸那裡了!」
「去一次,你回來就犯一次瘋!」
張春華氣的直接摔了耳機。
「你沒有權利不讓我去!」
戴正宇衝過來,撿起地上的耳機。
「你憑什麼摔我的耳機,這是我爸送我的!」
「你就是個強勢冷漠的女人!」
「天天就知道錢錢錢!」
「就知道逼我寫作業,問我成績,你從來不關心我喜歡什麼!」
「你還轉移財產,害我爸淨身出戶!」
「我要去跟我爸住,我不和你住了!!」
15歲的男孩子,像小狼犢子一樣,狠狠的盯著張春華。
張春華這一刻,突然明白什麼是白眼狼了。
他爸送他的耳機?
他只看到他爸送了他一副耳機,那她給他買的所有其他的東西呢??
他爸連撫養費都給的摳摳搜搜他知道嗎?
他爸當年為了一輛車,連他的撫養權都放棄了,他知道嗎?
淨身出戶?呵呵了,他淨身來的,憑什麼不淨身出去?
看著兒子渾身上下穿著自己買的大牌,卻為了他爸送的一個耳機惡狠狠的盯著自己。
張春華覺得真tm的可笑。
她突然想起池清說的那句,遠的香,近的臭。
他爸最好是吧?
看著自己養大的兒子,充滿憤恨的盯著自己。
張春華突然不生氣了。
最近她就在想,兒子也大了,兩人矛盾越來越尖銳,一些大人之間的事情是不是也該跟兒子說清楚。
是不是因為兒子誤會自己了。
現在,她突然沒有了解釋的欲望。
15歲,也不小了,14歲都可以負法律責任了。
青春期叛逆,那自己還更年期呢!
就因為他是自己的兒子,就能肆無忌憚的吃自己的喝自己的,花自己的,最後還嫌棄自己的錢?
做了決定的張春華,心情突然冷靜了。
行,都是自己的錯。
自己不應該拆散人家恩愛的好父子。
「行,你想跟你爸了是吧?」
張春華看著自己這個兒子,說道。
「我同意,是我的錯,當年你小,沒有給你選擇的機會。」
「現在你也大了,你確定要跟你爸是吧?」
張春華看著兒子,慢慢的問道。
「對!我爸對我好,我爸脾氣也好,我爸做飯還好吃!!」
戴正宇雖然覺得他媽今天反應有點怪,但是也有恃無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