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凌峰包紮好之後,審訊員第一時間對余凌峰進行了審問,沈義、陸想、聞舒,他們站在監視器前聽著裡面的審訊。
「去年的11月12號,晚上的10-12點,你幹嘛去了?」
「警官,我已經說了很多遍了,那天晚上,我一直在路邊溜達。」
「有證人嗎?」
「沒有。」
「大半夜的,你一個人在外面溜達?」
「是啊,不可以嗎?有法律規定,半夜不可以一個人在外面溜達嗎?」
「你一個人在外面溜達,還特意避開了道路監控?」
「巧合罷了,都是巧合。」
「那你今天為什麼那麼激烈地反抗,甚至持刀挾持人質?」
「我就是一時衝動,被你們嚇到了。」
「你若是什麼都沒做,你怕什麼呢?」
「你們那麼多人追我,我怕嘛,誰知道你們會不會誣賴好人?」
……
連續審問兩個多鐘頭,余凌峰就是咬死不認,他大概也知道警察無論如何也找不到兇器在哪兒。
「這個人的嘴可真硬」,沈義說,「可惜我們找不到兇器,沒法給他定罪。」
「讓我進去試試」,陸想說,「到嘴的鴨子,不能就這麼飛了。」
陸想轉身進了審訊室,換下審訊員,隨手翻了翻案卷,又擱在一旁,「不好意思,手頭的案子實在太多,這不翻一翻案卷,我都快記不清了。」
余凌峰露出一個得意又鄙夷的笑容。
陸想雙手交錯,擱在身前,說道:「去年十一月,陳玉玲因為和丈夫李逸歡關係不和,意欲離婚,可是李逸歡不認可離婚財產分割,讓陳玉玲淨身出戶,所以她找了你殺了李逸歡是不是?」
余凌峰將頭擺了過去,「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李逸歡,我根本就不認識,陳玉玲,我也只見過幾面而已,和她並不熟悉,為什麼要替她賣命殺人?」
陸想緊接著道:「所以你是自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