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就不同了。
他依稀記得,自己剛進山的時候還能跟其他孩子一起住個大通鋪,但到了後來十二三歲,旁人都開竅了,唯獨他實在不開竅,連個要他幹活兒的地方都沒有,最後推來推去,被打發去後山最荒蕪的地方住個破茅草屋,負責種植草藥。
那時說起來可真苦,他每日都要去靈泉挑三趟水,沉重的擔子要把他的肩膀壓得低低的,還得鋤田、拔草,各種繁蕪叢雜的髒活兒累活兒。
但他其實挺喜歡這份工作,因為只有他自己,每天唱著歌兒去,唱著歌兒回,在路上與松鼠、鳥雀說說話,倒也不覺得寂寞。
就是窮,一件弟子服穿到袖口泛白,破了許多洞,反正他閒來無事,在上面繡了蓮花補洞,被其他師兄弟瞧見了,還嘲笑了一番他,說他正因如此才修道不成云云。
仙君見了,卻說:「我覺得繡得很好,栩栩如生,你的手可真巧。」
凡人聽見,紅了耳朵,悄悄把手藏進袖子裡,他天天干粗活兒,手粗糙得很。
與仙君結為伴侶以後,他才總算過上了吃穿不愁的日子。
這會兒他們成親才兩年,他的手沒養得細多少,被仙君捏著手指親吻時,他總覺得不好意思。
迷迷糊糊地,他就被仙君攬著腰上了榻。
凡人沒拒絕。
他回憶了一下他們這一日有沒有歡好。
記不起來,他們成親的十二年間太多了。
只是在被剝開衣襟時,他一臉迷茫地問:「明日你不是就要出發去天山論道,今晚還要嗎?」
仙君低頭,吻在他的肩頭。
說甚麼雙修。
他就沒有靈力,何來的雙修?單修罷了。
每回仙君把靈力輸入他身體裡,沒一會兒都散完了。
暖融融,舒服是極舒服。
他閉著目,自覺像一葉小舟,在池子上輕輕漾,烈日把池水曬得一團滾燙。
汗滴蓮葉,啪嗒啪嗒。
以前他是愛仙君,被怎麼擺弄都接受。
今兒走了神想:他這算什麼?隨意褻玩的小寵物嗎?
說實話。
他不恨仙君。
他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不恨,可就是沒有痛徹心扉的恨意。
他甚至還能站在以大局為重的立場上為仙君想一想,換作他在仙君的立場上,必定也會那樣做。
他敬重仙君殺伐果斷。
可是,可是……
不能先問他一句嗎?
他自欺欺人十二年,臨到死了,才發現自己在他所愛的人心裡大抵只是個東西。
說扔就扔了。
仙君時常愛喚他「小寶」,他還覺得甜情蜜意。
寶貝,寶貝,什麼是寶貝,拿在手上隨意褻玩的叫作寶貝。
仔細想下,要是仙君跟別人結為道侶,怕是誰都做不到他這樣卑微。
連他自己也在漫長的歲月中覺得自己低入塵埃,如奉神一般侍候仙君,死了一次才覺得自輕自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