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不過分?!黃五郎在心裡哀嚎。出嫁的姑娘給老娘能送多厚的禮,村裡頭就只送一斤豬肉也是有的。那才幾十文錢!他們沒去府城之前,也不過給割上二斤豬肉,再搭一塊布頭,花不了一百文,這麼多節加在一起,一年也花不了半兩銀子,現在沈青張口就是一兩!
可他想抵擋卻又不敢,只能眼睜睜的看著那小子從他身上將錢袋搜了去。
如意在地上撿了個托盤,把黃五郎身上的銀錢和苗秋朵的幾樣首飾放在上面給沈青過目。黃五郎的錢袋裡有一小塊碎銀子,和一串穿在一起的銅板,算下來有一兩半的銀子。苗秋朵那耳環不值什麼,手上的銀鐲子倒是有二兩重。
沈青掂了掂,笑道:「這便給你們算五兩銀子了,還有五兩,姨夫是去拿了現銀來,還是簽個欠條?」
黃五郎哪裡肯去拿現銀?只強笑道:「家裡實在困難,才回鄉來討生活。怕是一時半會兒湊不夠五兩現銀。我簽欠條,簽欠條!」
沈青點了點頭,立刻讓金牙人擬了一個欠條。金牙人乖覺,並不寫債主是沈青,而是寫黃五郎苗秋朵夫婦欠苗老太太十年節禮錢共十兩,已還五兩還欠五兩。這借條就是拿到衙門去看,也挺合理的,畢竟這兩口子十年沒送年節禮也是真的。
「這是過去的了,之後小姨和姨夫要是還來石渠村,可別忘了送年節禮。」沈青撣了撣衣服,「小姨當初又不是光身出嫁的,拿了娘家那麼些嫁妝,回頭卻不走動了,說到哪兒去都沒理。還有,我的親事就不勞你們二位費心了,黃金寶是為錢也好,真心喜歡我也罷——不是有個漢子真心喜歡我,我就得感恩戴德帶著家產立刻嫁了。我的意願、我的喜好才是最重要的,我不喜歡,你兒子就是天王老子把心掏出來擺我面前,我也不喜歡。」
旁邊有類似經歷的林寧聽得眼睛越發亮了,就是就是!憑啥漢子看上自己了自己就得嫁?我的意願才最重要!他頭一次聽到這個詞,頗有些振聾發聵之感。
黃五郎和苗秋朵這時候哪裡還敢打沈青的注意?這樣的活閻王娶回家,他倆命還要不要了。忙不迭的點頭,被金牙人捉著手,也不招什麼印泥,直接割破拇指在欠條上按了手印。
夫妻兩個捧著被割破的拇指,嚶嚶嚶的被鐵山丟了出去。他們恨恨地朝屋裡看了一眼,在沈青發覺之前立刻低著頭,互相攙扶著走了。不過他們也並不打算還這錢:還回石渠村、再給年節禮呢?他們以後別說石渠村,安平縣都不會再來,就不信沈青還能追到府城去要這五兩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