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面日記就沒了。要麼是原主徹底精神失常,要麼就是她穿過來了。
任誰看到這本日記,都會覺得,埃里克是一個耐心極佳的獵手。
他幾乎是冷靜地,像貓玩弄老鼠一樣,玩弄原主。
薄莉想不通的是,如果埃里克有把一個人嚇到精神失常的能力,為什麼還會被麥克綁在馬後面拖行?
要是他沒有這樣的能力,日記和帳篷上的字,又該怎樣解釋?
原主把埃里克描寫得這麼可怕,對她有什麼好處嗎?
最重要的是,金懷表為什麼會回到原來的位置?
還是說,日記里「埋好了」的東西,並不是金懷表。
薄莉遲遲無法下定論。
不管怎麼說,她總算知道了自己所處的時代——1888年,十九世紀末,已經展開了第二次工業革命。
怪不得原主能寫日記,這時候明顯已經有造紙廠了。
薄莉放下日記,有些茫然。
所以,現在她該怎麼辦?
原主偷了麥克的金懷表,栽贓到埃里克的身上。埃里克又被麥克折磨得不成人形。
最重要的是,金懷表還在她的身上。
她簡直進退維谷,無處可去。
如果投靠麥克,金懷表會變成一顆定時炸彈。
如果拉攏埃里克……
薄莉垂下眼睫。
原主的每一個字每一句話,都在告訴她,不要相信埃里克。
埃里克隨時有可能殺了她。
但她冷眼旁觀,覺得埃里克比麥克,比馬戲團的任何一個人,都要有價值,都要值得拉攏。
現在唯一的問題是,她要怎麼拉攏?
這時,一陣喧鬧聲打斷了她的思緒。
薄莉嚇了一跳,迅速藏好日記本,走到帳篷門帘旁邊,向外望去。
只見一群人推推搡搡地走了過來,空氣中酒味、汗味和劣質菸草的氣味混雜在一起,令人作嘔。
「這玩意兒真的是從天上掉下來的?」
「你們說,上面會不會有魔法?」
「有魔法還會讓你撿起來?」
「我是說城裡的那種魔法。你有沒有去過第五大道?那邊有個人把閃電裝進了玻璃球里……一到晚上,那叫一個燈火通明!」
「把閃電裝進玻璃球里,那不就是煤氣燈嗎?」
「蠢貨,我說的是電燈,比煤氣燈那破玩意兒高級多了!」
電燈普及的時間,確實是1888年前後。
看來她真的穿越到了十九世紀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