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莉搖搖頭,把這些亂七八糟的想法推到腦後,專心致志地寫文章。
在演出正式開始前,她還有一件事要做——營銷。
現代社會,想要把一個人打造成商品,該怎麼做呢?
——立人設。
就像早年的電視節目,選手們為了拉票,在台上大談自己的悲慘經歷。
後來,這種拉票方式雖然銷聲匿跡了,但「立人設、吸粉絲」的方法卻永久保存了下來。
在現代,網友們已經對明星網紅五花八門的人設感到厭倦,甚至起了逆反心理。
但幸好這裡是十九世紀,人們還沒見過這種營銷手段。
薄莉準備把馬戲團幾個畸形演員的經歷,寫成短篇故事,刊登在本地的報紙上。
接著,雇幾名報童,在酒館、劇院、餐廳、花園和廣場這種人流量大的地段叫賣。
然後,雇兩個人扮成紳士,在酒館為此事爭論起來,甚至鬧到要用手槍決鬥的地步,吸引周圍人的注意力。
當然,不會真的決鬥死人,只是一個噱頭,讓人們對報紙上的內容產生好奇心。
薄莉沒有當過商人,不知道這方法是否可行,只是姑且一試。
很多人以為,演員只要會演戲就行了,實際上這是一個綜合性極強的職業——不僅要能劇本上的內容,還要有一定的創作能力,去設計角色的台詞、走位和肢體動作。
為了當好演員,薄莉看過不少劇作書,有一定的寫作基礎,文筆算不上好,但好在瑪爾貝的故事本就驚心動魄,不需要過多修飾,也能震撼人心。
寫完以後,她找到本地報社,塞給經理一筆錢,請他刊登在報紙的頭版上。
本地的報紙刊登的,大多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比如,狗丟了,貓跑了,帽子掉在電車上了,某地老鼠成災重金尋滅鼠專家等等。
她去投稿時,特地換上了男裝,看上去溫文爾雅,一表人才。
報社經理以為她是個心懷夢想、有錢燒得慌的富家子弟,看也沒看內容,就答應了下來,反正最近也沒什麼大新聞。
起初,人們沒怎麼在意瑪爾貝的故事,直到兩名「紳士」為了此事,鬧到了要決鬥的地步。
雖然最後不了了之,但在城裡掀起了不小的熱度。
很多人都在問:瑪爾貝是誰?
這個馬戲團又在哪裡,什麼時候來紐奧良巡演?
薄莉並不急於公布演出日期,繼續讓人在酒館等地造勢。
她散布消息出去,要是有人能看完整場演出,而不中途退出,即可獲得一百美元。
如果說,瑪爾貝的故事只是引起了小範圍的討論,這一消息直接令全城議論紛紛。
一百美元!
要知道,就算在工廠里把縫紉機踏出火星子,一天也只能賺一美元。
——馬戲團的經理瘋了,還是想撈一筆票錢就跑路?
一時間,女士們男士們都在討論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