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緊張的時刻,她想到埃里克有可能為此反應過激,第一反應居然是刺激和興奮。
她真的沒救了。
遲早死在這性癖上。
薄莉輾轉反側一個星期後,忽然看開了——以後的事情以後再說吧,她能不能回去還是個未知數。
埃里克是否會愛上她,也是個未知數。
一切都還沒有定論,她就想那麼遠,著實有些杞人憂天。
於是,薄莉把這些想法打包拋到腦後,繼續對埃里克忽冷忽熱,若即若離。
就在她琢磨什麼時候收線時,城裡突然出了一個大新聞。
一個叫「格雷夫斯」的人,仿照她的經營模式,開了一家新鬼屋,取名為「怪景屋」。
格雷夫斯顯然是有備而來,資金比她充足太多,一來就租下了城郊一座大別墅,又請了知名編劇寫劇本,演員更是本地劇院小有名氣的明星,一下引起了不小的震動。
他還在報紙上放話,不管薄莉那邊有什麼獎勵,「怪景屋」這邊通通翻倍。
也就是說,薄莉那邊演員觸碰觀眾一次,觀眾可以得到十美元的賠償,「怪景屋」這邊卻是二十美元。
薄莉那邊八分鐘內通關的觀眾,可以得到五百美元的獎勵,「怪景屋」這邊卻可以得到一千美元。
五百美元已經是一筆巨款。
一千美元,更是一個天文數字。
此話一出,甚至在工廠里引發了一陣騷動——工人們辛勤工作十二個小時,每天的工錢還不到五十美分。
他們面黃肌瘦,汗流浹背,只剩下薄皮和枯骨,每掄一下錘子,都能聽見骨頭在嘎巴作響。
一千美元,相當於他們這樣不眠不休地工作一千天。
窮人們在工廠里揮汗如雨,富人們為了打發閒暇時間,居然爭先恐後地讓人驚嚇自己。
這世界太不公平了。
上流社會的太太小姐們也對此議論紛紛。
薄莉現在風頭太盛——作為女人,既無女士的風度,也無上等女人的身家,還能過得如此風生水起,實在有違南方的傳統和教條。
她們當中不少人,對薄莉的演出都好奇極了,只是礙於上等女人的臉面,不好去給薄莉花錢。
要是「怪景屋」的演出效果能超過薄莉,挫一挫薄莉的銳氣,對紐奧良的上流社會來說,百利而無一害。
與此同時,格雷夫斯還在報紙上操縱輿論。
他在文章里聲稱,薄莉的演出形式最早起源於印度。
早在半年前,他就想在紐奧良推出「怪景屋」的演出,但因為沒有拉到投資,才耽擱至今。
他甚至知道了薄莉跟那三位紳士的官司,措辭謹慎極了:「我不知道克萊蒙小姐是從哪裡得知這種演出方式的——不管她是怎麼知道的,我都不會貿然評價一位女士的人品。」
「總之,請相信,『怪景屋』的演出才是最正統的、最專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