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母不斷嘶吼,聲音刺目高亢尖銳,這年頭最怕這種老頭老太鬧事,一個碰瓷的罪名下來,倒在警車下,洗也洗不清楚。
還好執法記錄儀全程開著,否則事情鬧大了,有嘴也說不清。
年輕警察手足無措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老警察卻不當回事。這種蠻不講理的嫌疑人家屬,他們執法多年,真是看多了。
再鬧,直接一起帶走!
正好,都是一家人,十九年前發生了什麼,家屬搞不好也是知情人,也要配合調查!
包鴻志將屍骨埋在自家山里,包家人毫不知情有點說不過去。如果一通調查下來,發現當年老太太知道案件,知道自己兒子殺人了,卻幫對方掩蓋罪行、毀滅罪證、處理罪跡,使其逃脫法律制裁等。
如果真有這樣的情況,一個包庇罪跑不掉。
老太太就這樣被帶走了,上車時她還很懵,老花眼怒瞪圓睜,車窗纖可照人,映出她那張滿目匪夷所思的臉。她似乎不明白,她可是老人啊,警察怎麼能這樣對她!
在村子裡橫行霸道多年,第一次踢到鐵板。
老太太也被裹挾著帶回局裡。
在路上,包鴻志簡直是無語。老太太破口大罵警方,他就對老太太破口大罵道:「你來做什麼?」
這不是來送菜嗎!
老太太被罵得不敢回嘴。
「包鴻志,執法記錄儀拍著呢,你嘴巴放乾淨點。」目銳如鷹的刑警瞪了他一眼,包鴻志就閉嘴了。
論世間萬物,一物降一物。
等回到明達市警局,經過簡單初步的調查,警方發現,這小老太確實無辜。她在村里經常傳謠言,當年盧女士失蹤被害,她是傳謠言最兇猛最推波助瀾的一個,身為女性,卻不憚以最大的惡意去揣測一個年輕女子。
不過她沒有包庇兒子,她也確實不知道包鴻志殺人了,還把屍骨埋在自己山里。
警方從老太太那潑辣藏不住事的性格推測,如果她原先知道了,估計早夾著尾巴做人,一定不敢大鬧警方。
於是把她放了回去。
把主要的審訊方向,對準了包鴻志。
老太太被放回去前,她似乎是聰明了,明白自己兒子真的犯事了,事情還不小,沒有再大鬧警察局。
隔著玻璃窗,包鴻志眸光渾濁,嗓音沙啞地跟她對話:「我確實殺人了,估計要挨槍子,你別為我難過,你回去後也不要在村裡頭待著了。」
誰能想到,當年他手持尖刀,在他手下幾乎是嚎啕大哭、任他宰割毒啞的幼童,十九年後居然能翻出風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