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強行冷靜下來:「你們怎麼找到我的?」
這不應該啊!
小王搜尋屋內,果然發現了大批熟悉的財物,是上一名入室搶劫案受害人家中擺件。房東則是一眼就看到了一把刀,沒有收入刀鞘,就大大咧咧地放在洗手池邊,登時嚇了個魂飛魄散。
如果是以前,房東會以為鄭民想下廚做飯,會粗暴呵斥他別開火,熏得整間屋子都是味道。
可一旦知道對方是入室搶劫案的犯人,再看這把刀,房東怎麼看怎麼覺得這把刀寒光熠熠,怎麼看怎麼像是兇器。
似乎只要鄭民一個暴起,手起刀落他人就沒了。
出租屋面積不是很大,所有人魚貫而入後,頃刻間就把小屋擠滿了。
搜尋物證的小警員,從衣櫃裡翻出幾件女士吊帶裙、假髮和高跟鞋,電光石火間也明白了,犯人是怎麼逃脫過攝像頭的。
難怪監控找不出人,原來這個惡徒,仗著身材纖細,搖身一變成了女子,逃脫了警方的視野。
小王也驚訝了。
一下子就想起來了,他看了上百次的監控里,確實有一個打扮比較浮誇、容貌精緻的女性,衣服顏色跟柜子里的如出一轍。許多男扮女裝,之所以暴露破綻,是因為男人還是無法完美扮演女性,難免暴露出違和感。
可小王記憶深刻,那監控攝像頭裡的女子,一舉一動包括走路姿勢都十分和諧,隱藏在人海里,完全沒看出有什麼問題。
這是什麼逆天的學習天賦?這瞞天過海的本事絕了。
小王瞠目結舌。
一會兒工夫,又有新線索,一名警員戴著手套的手捧著一本日記,「王哥,你看這本日記!上面有犯案經過!」
「我看看。」小王表情嚴肅,急切接過來看了,隨後他嘴唇無聲地一張一合,似乎是驚訝,又似乎是無語。
不過在場每一個看了日記的警員幾乎都是這個表情,也不怎麼奇怪,他們被這本日記給驚愕到了,半天不知道該說什麼。
只見日記上密密麻麻是一筆雋秀的手寫字,記錄著鄭民一路的心路歷程和接下來的犯罪計劃。
【今日又是窘迫的一天,房東又罵我了,說我是賴著不走的蛀蟲。我有一瞬間怒氣上來,想殺了這老匹夫。可我的理智又阻止了我,鄭民別衝動,你不能憤怒,憤怒會蒙蔽人的神經,沖昏人的頭腦。】
【我告訴自己,處境再艱難又如何,不經過寒冬,怎麼能見到溫暖,不經過風雨,怎麼能見彩虹?】
【人要有目標、有決心、有想法,執行力也要跟上。我反思了一下自己,之前都是空想家,人不該如此,應該當一個腳踏實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