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陽認真聽了好幾遍歌,發現在嘈雜嘶吼的旋律之中,多聽幾遍還真的有可取之處,吵歸吵,聽習慣了能讓人心平氣和,他一貫的心浮氣躁都消了許多。
指尖一滑,《致幻》加入歌單。「我喜歡」。
他還不知道,他與學霸的視角不同。
封陽把彩虹屁小作文原原本本地背了下來,下了早讀課,他興致勃勃地跑去前排,裝作毫不在意地道:「江同學,你也喜歡林修傑啊?好巧哦,我也喜歡他,我是他的五年老粉。」
這句話說得臉不紅氣不喘。
江雪律怔了一下,緩慢地搖頭:「沒有,我不喜歡他。」他不喜歡法制咖和殺人犯。
什麼?學霸不喜歡?得嘞,聊天就這樣聊死了。
封陽臉色很臭地準備回座位,重新拿出手機,移除「我喜歡」。
以為封陽喜歡林修傑,「五年老粉」三個字代表了什麼分量,其間又付出多少真心,江雪律猶豫了一下,忍不住勸慰道:「我勸你不要喜歡林修傑,他已經變了,不值得你喜歡。」對粉絲來說,如果刻骨銘心的喜歡這個明星,對方塌房的消息傳過來,一定天崩地裂般吧。
奈何現實就是那般殘酷。
封陽:「?」
雖然他不喜歡林修傑,學霸為什麼這麼說,難道林修傑會塌房?他塌在什麼地方?他隱婚生子?
半個月後,林修傑上了報紙,引起了所有人譁然。眾人這才知道,這哪裡是塌房,這完全是遊走在法律邊緣、肆無忌憚地踐踏人命。
另一邊,林修傑也在回憶自己進了娛樂圈之後種種行徑,一開始他作為歌手出道,才華橫溢寫了幾首歌,沒曾想一炮而紅。又因為囊中羞澀,作曲填詞都是他一個人,所有人都誇他是創作型歌手。
經紀公司也抓住了這一點,不斷炒作他的天才光環,稱他無所不能。
一開始林修傑還感覺受之有愧,什麼天才,他只是有幾分天賦而已,被人吹捧次數多了,久而久之,他也認為自己是一個天才。
被眾星捧月的頭銜光環什麼時候破滅呢,直到他寫了一首歌,發出去後反響平平,林修傑才發現,他被捧得太高了。
他之前只是僥倖寫出了幾首還不錯的歌。
如果說人的創作生涯是一條波浪線,那巔峰時的他鋒芒畢露,久享盛名,沒有人能一直停留在高峰。而低谷時期絞盡腦汁寫不出幾行字的他,才深刻意識到,自己不是什麼天才,只是一個才華普通、敏感脆弱的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