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不行了。
「雷德的住宅在哪裡?我們要比他快一步抵達!防止他銷毀證據!」
四十年前沒抓到的兇手,四十年後他們警方一定要抓到!
如果這一波沒趕上的話,他們集體警員八成都要引咎辭職,群眾憤怒聲討的聲浪也會把他們淹沒,沒有別的:兇手是誰都知道了,你們還能抓不到對方?一群警察跑不過一個腿腳不便的瘸子?
想也知道,註定罵聲一片。
他們願意被罵嗎,當然不願意!所以必須爭分奪秒。
小警員看了一眼憤怒的上司,臉上不敢吭聲,心裡悄悄頂嘴:您方才不是說treasure是兇手嗎,根本不相信雷德比斯金是「猶卡斯噩夢」嗎,怎麼這會兒又信了。
可他根本不敢說話,因為上司把他抓出來,選擇親自開車,對方臉上表情堪稱電閃雷鳴、烏雲密布。
一場警匪追逐戰在現實里上演,所有人都往雷德家的住宅跑。
第一百一十六章
雷德比斯金速度更快一步,他雖然在1974年從梯子上摔了下去,不幸摔殘了左腿,導致行走時會有些不便,可他的四肢沒有問題。
他的汽車停留在路邊,他拿出鑰匙第一時間啟動。警方見狀,意識到大事不妙,立刻驅車追趕。
這個場面簡直引爆了收視率,雷德比斯金駕駛著汽車在前面跑,警察在後面開警車在追,天上直升飛機在拍。
電視機前的觀眾眼睛紛紛大睜了眼睛,心臟怦怦直跳。
所有人的目的地只有一個——地下室。
發現警車真的追在自己屁股後邊,還不止一輛,完全是無孔不入的包圍。雷德比斯金惱羞成怒,眼珠赤紅,他對天發誓:如果他僥倖逃過一劫,他一定要為自己找一位律師,控告警察跟蹤他、騷擾他,對他的生活造成了惡劣影響!
什麼精神損失、名譽權,他要警察付出代價!當然了這一切魚死網破的前提是——他能銷毀一切罪證。
雷德比斯金怎麼會不知道,自己接近癲狂的行為完全暴露了,可這一切已經不在他的考慮範圍內了,他深呼一口氣,咬著牙,瘋狂地踩踏油門,腦子裡只剩下一個念頭,他要無罪釋放。
奈何警察的速度也很快,有一輛警車幾乎與他並駕齊驅,駕駛座上的警員用喇叭沖他喊話道:「雷德比斯金,經人報警舉報,你涉嫌上世紀的連環謀殺案,你被逮捕,儘快束手就擒吧!」
雷德暴怒,從車窗望過去,他那張年邁的面孔極度扭曲,仿佛惡鬼一般,胸口隱忍著的怒火在這一瞬爆發出來:「你們寧願相信一個網友的鬼話,也不願意相信我這個老人家是清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