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動是魔鬼。
這句話不錯,每年的刑事案件中激情犯罪都占了一大比重,尤其是不理智的人,腦子一熱就動手殺人。
不等蔣飛開口說話,孫楠宸杵在一邊,低垂著腦袋發言道:「我承認,那些案子都是我做下的,我會坦白交代……我很後悔,我怎麼會做出這樣禽獸不如的事情……」他恍若痛苦地掩面,似乎愧疚得想鑽進地下,「那些受害人躺在病床上,造成他們痛苦根源的都是我,我已經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以後不會再犯了,蔣警官,請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吧。」
蔣飛差點沒氣笑了。
前幾天才對他出言不遜的施暴者,一切的罪魁禍首,這一刻居然痛哭流涕,仿佛挖心剖肝般羞愧心痛,恨不能為受害者以身代之。
蔣飛要不是被人扯著袖子,都想大踏步走出警局,看一看太陽是不是打西邊出來了。
「是啊蔣警官,我沒想到楠宸竟會做出這樣,他是自願來認罪伏法,他保證未來一定遵紀守法。」明女士也配合流露出一副恨鐵不成鋼的面容,押著兒子的腦袋:「他會對之前做過的事情供認不諱,請看在他態度誠懇的份上,獲得你們警方和檢方的寬大處理!」
左一句會供認不諱,右一句希望寬大處理,還有「遵紀守法、未來決定不再犯」的保證。
不管是否虛情假意。
大庭廣眾之下,自首的態度擺得十足。
這是教科書級別的自首,大家都知道,主動投案自首意味著什麼。自首即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在法律上一般能享受到減輕處罰。
而另一邊嫌疑人來自首,警方必須受理。
蔣飛被母子倆架住了,不得不把「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往辦公室帶,他轉身,臉色猛地沉了下去,「壞了!被他們搶先了。」
這完全是有備而來。
另一名女警心情也很糟糕,她跟了上去。
另一邊明女士收起虛假的鱷魚眼淚,淚眼婆娑的假象背後,那雙精明四射的美眸斜了一眼律師,無聲詢問道:這樣就行了嗎?
李律師輕輕頷首:「夫人您不用擔心,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38條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4條都規定,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責任,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①……」
換言之,在這原則之下,無論孫楠宸做了什麼十惡不赦的事情,司法機關在刑事訴訟中,也會堅守這條底線。
「孫少爺犯案時系未成年,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而孫少爺作為嫌疑人,又有主動投案自首、真心懺悔的良好表現。他作為一位公民,之前更沒有犯罪前科、案底清清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