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忙在桌子底下踩了丁志平一腳,接話道:「那爸你買衣服的錢就給我媽再買條項鍊吧。」
劉雲一聽更開心了,美滋滋的吃起了飯來。
丁沫包里還剩兩千多塊錢,非常乾脆攔了一輛計程車帶著劉雲就到了市中心,買了一套名牌衣服,外加一條珍珠項鍊。
把劉雲哄到樂得嘴都合不攏了。
丁志平也是過了好久才反應過來:姑娘這招絕呀,劉雲壓根忘記了要追究父女倆瞞著她領了個大獎這事兒。
丁沫讓劉雲以後在大家面前演戲,劉雲著實沒有想到她根本不用演,因為丁沫是真的沒有給她一分錢。
在那天給她買了衣服和項鍊後,丁沫又爽快的付了請大家吃飯的錢,劉雲後知後覺才想起來丁沫身上應該還有1萬多塊,然後她就去找丁沫要錢了。
丁沫這次也不怕她揍她,反正打不死她,但是要錢那是絕對沒有的,而且她現在確實沒剩多少了,就幾張紅色的準備留著給家裡改善伙食用。
被丁香茹翻亂過一遍的房間又被劉雲徹頭徹尾找過一遍,結果只能是一分錢都沒有找到的,包括銀行的存摺和儲蓄卡都沒有找到。
因為儲蓄卡這些東西早被丁沫寄存到學校圖書館的儲物箱裡了。反正這些東西就算貴重,但是沒有他們的戶口本和身份證,別人去銀行也沒有辦法把錢取出來,所以丁沫還是很放心的。
劉雲發了瘋一般想朝死里打丁沫,丁志平這次把丁沫牢牢的護在了自己懷裡,沒讓劉雲傷到她分毫。
過去劉雲也時常打罵丁沫,不過但是終歸是親生的,不會下這麼狠的手。但是這次打丁沫的手勁可實在就太重了,丁志平硬生生受了幾下,都有點兒著不住。
丁沫想了想也不能讓劉雲這麼鬧下去,還是得一擊斃命終止她的胡鬧,於是一邊拉著丁志平躲來閃去,一邊說:「你再打我我就離家出走,帶著錢。」
行,果然劉雲不敢打了。
「媽,說實話,我都不知道你鬧這一趟是為那般?你說咱們一家三口好好過日子不好嗎,每個月有那麼多利息進帳,我還能虧待了你不成?你非要在這兒又打又罵的,兔子逼急了還咬人呢。」丁沫說。
「我是你媽,你的錢就是我的,就應該我來管我來花。」劉雲說。
「事實證明現在這錢是我的,你既管不到,也花不了。你應該已經去銀行確認過了吧?」丁沫說。
不錯,劉雲已經從銀行那邊確認過了,丁志平帶著丁沫和銀行簽了一個不會提前取款承諾書,兩年內銀行是絕對不可能把錢給他們的,能給他們的就只有每個月那點兒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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