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原身戴的哪兒一樣不精緻呢。
顧長凌皺眉,「這個不當。」
她帶上,很好看。
再說從未見她摘下來過,應當是極其喜歡的吧?
雲薇道:「不當我們哪兒來的盤纏去臨安?再說,你身上的傷還得再去買些好藥。」
顧長凌稍作猶豫,「當我的吧,你腳上的這顆珠子不是凡品,若是當出去,很容易被發現,反而不利。」
「啊?你身上有什麼值錢的?」
這人素來講究節儉,出行穿的都跟普通書生一樣,身上可是一件值錢的東西沒見過。
顧長凌從腰間摸出一枚吉祥如意平安佩,不捨得摩挲兩下,然後帶她去找當鋪。
雲薇立馬將他拽住,「不行,這個也不能當!」
原著說這是他母親在他七歲生辰時給他的禮物,早些年落魄的時候被搶了,顧長凌費了很大勁兒才尋回來。
後面他就藏在了腰間,幾乎從不離身。
顧長凌看她緊張的樣子,忽然問:「為什麼不能當?」
難道她知道這塊玉佩的含義?
雲薇一愣,該死,忘了這廝無論何時還是個謹慎的性子。
她只好說:「你這塊玉佩,一看就值不了多少錢,去臨安我們總要買一輛馬車吧,還要給你買藥,當了估計也不夠,還不如當我的。」
原來是擔心這個。
他笑笑:「放心,少說值個七十兩,足夠我們去臨安的了。而且,即便是當了,也有半年當期,只要到了臨安,我就立刻派人來贖。」
「可是……」
「別可是了,今天我們不能在縣城的客棧住宿,需得趁著天沒黑出城,不然就有宵禁了。」
顧長凌是個果斷的性子,拉著她就去找當鋪了。
兩人選了個小門面的當鋪,進去典當了玉佩。
他的這塊玉成色不錯,顧長凌開價一百兩。
掌柜看出他們急用錢,又看他們穿的寒酸,卻能拿出這種好玉,藉機壓價,只給四十兩,不然就要去報官之類的。
雲薇氣不過,想換一家典當,但是顧長凌同意了。
多換一家,就多了一次被發現的機會。
罷了,事急從權。
老闆黑心,說一個月內不來贖回,當鋪就不會保留。
一般當鋪最少也能保留三個月的。
雲薇收了票據,哼了一聲,「那你務必收好了,若是一個月內我們來贖沒有,那你這店也甭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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