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先生,您曾說過蘇語鹿小姐在產後有很長一段時間的產後抑鬱症,有家庭醫生的診斷書和證人作證,可以作為蘇語鹿不擅長照顧小孩的一個有力證據。她的工作導致她經常把小孩丟給溫小姐和她母親照顧,也說明她在照顧小孩的事上付出的時間和精力都很少。再者她母親經常生病,她一個女人拿著那麼點兒薪水,整日又不著家,不管從物質上還是從陪伴上根本就不適合撫養一個五歲的小孩。」
薄司寒目光冷漠,拎過熱騰騰的毛巾擦了擦發涼的手指。
「那怎樣才能讓小宴在選擇我與語鹿之間,選擇我呢?」
「薄先生,這還不簡單嗎?我們從不騙人,只需要告訴小公子當初他媽媽是怎麼想方設法不要他的不就行了。」
話音剛落,薄司寒的氣場冷得能吃人。
剛才提這個建議的人心中頓感不妙,舌頭一抖。
然而,薄司寒忽然站起,以極其優雅的舉止系好西裝外扣,淡淡的睨了一眼面前這群「法律的喉舌,正義的捍衛者」,暗含嘲諷的語氣道。
「行吧,就這麼辦。」
人在想要得到某個東西的過程中,總會有些急功近利喪心病狂的瞬間,雖然當這種喪心病狂的念頭消退以後,只會是無盡的後悔。
但人就是這樣不爭氣的愚蠢動物,總會沉淪在掠奪的欲望中無法自拔。
第262章 秘密武器
第一次上法庭的結果跟律師團預想的一樣。
法官無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再加上沒有出軌、家暴等事實過失證據,法院沒有判離。
但還是有意外收穫。
覃歡作為被告的委託律師,沒有舉證薄司寒人品和道德問題,也僅僅是站在夫妻感情方向去陳述兩人之間離婚的原由。
「原告與被告結婚以後由於原告長期在國外工作,導致夫妻之間溝通不暢產生矛盾。雙方的獨子從出生起就是被告在撫養,原告雖然有自己的房產,但是兩人沒有明確分居狀態。」
意味著她既沒有提及原告和被告當初強暴囚禁關係,也隱瞞了薄司禮的那段故事。
這是語鹿對覃歡上庭提的基本要求。
而當初覃歡甫一聽到語鹿這個要求,接連幾個「窩草!窩草!窩草!」
「你不是吧,這你都準備忍氣吞聲?」
語鹿已經想的很清楚。
「時間已經過去太久了,法庭上凡事都要講證據,我又拿不出證據,說出來也沒用。」
況且薄司寒是個名人,捕風捉影的消息明面上公關能按下去,最後也會被有心人大做文章。
這樣薄啟宴就會變成大家眼裡強姦犯與受害者的兒子。
不能說,嘴巴撕爛了也不能說。
覃歡忍不住跳腳。
即便是證據不足,但說出來的話,法官也會考慮到小孩父親的暴力傾向與危險性,更傾向於把孩子判給受害者母親。
但覃歡還是必須體諒她現在當了媽,事事都要把孩子放在最重要位置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