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姆將手裡的報紙看了又看,又將自己搜集到的林肯&mdot;馬奇過往的視頻和發言想了又想,也只看得出他極其擅長煽動群眾情緒,以及擅長和別人拉近關係。
雖然這不妨礙他工作方面的能力確實出色,但提姆真的沒看出布魯斯和阿福說的那種——擅長獲得別人的喜愛和信任。
或許是他自己的問題?
提姆心想,或許是因為他沒有像布魯斯和阿福那樣親眼見過林肯&mdot;馬奇,因此林肯&mdot;馬奇那種吸引別人信任的能力還沒在他身上顯現?
光是想想,他已經開始感到好奇。
“布魯斯,你最近約了林肯&mdot;馬奇見面嗎?”提姆想去感受一下。
之前布魯斯打算為林肯&mdot;馬奇準備幾場公開演講,不過還沒來得及找林肯&mdot;馬奇本人商討細節,市長選舉的投票時間已經不遠了,要是拉票的話,當然越早越好。不過總要等病人出院,今天恰好就是他出院的日子。
“我約了他晚上八點鐘見面,”布魯斯實在太忙,只能抽出夜巡前的一段時間去見見林肯&mdot;馬奇。
“或許這次的見面可以讓我替你去?”提姆替布魯斯參加了太多商務宴會或者公司會議,那些比起去見林肯&mdot;馬奇可無聊多了。
布魯斯最近急於找到貓頭鷹法庭的蹤跡,空出一些時間對他來說當然很好。
況且提姆只是替他去見林肯&mdot;馬奇商討一些選舉的事,幾乎沒什麼危險性。布魯斯甚至不用考慮:“地點就在韋恩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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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棄之前那點微不足道的遲疑後,林肯&mdot;馬奇終於決定對布魯斯&mdot;韋恩下手。
浴室的穿衣鏡前,他為自己純黑色的西裝搭配了紅色的領帶。
暗殺以往的目標時,他從來沒有在意過衣著武器,甚至不在意殺死目標所用的形式,但這次的目標不一樣。
再怎麼說,布魯斯&mdot;韋恩是這個世界上僅剩的,與他存在血緣關係的人。
只談這一點,在林肯&mdot;馬奇眼裡,他就足夠特殊。
袖子裡塞了能讓人產生醉酒症狀的迷藥,只要給布魯斯&mdot;韋恩吃下這個,他就能完全不引人懷疑地將韋恩從眾目睽睽之下帶走。
接下來只要將他帶到沒人能找到的地方關起來,然後他再裝作遇襲的樣子,前兩天剛剛發生過利爪宣稱說要殺死韋恩的事,沒人能將韋恩失蹤這件事怪在他身上。
哪怕要冒些風險,但一切都值得。
一切設想都在見到提摩西&mdot;德雷克的時候戛然而止。
“馬奇先生,很高興能見到你。”
韋恩酒店裡,提姆坐在林肯&mdot;馬奇對面,打招呼的時候十分敏銳地注意到了對方看到他時僵在臉上的微笑。